作为我的世界项目隐私保护的一部分,在签协议时就标注了洗澡、如厕、睡觉、更衣以及男女感情生活等正常的生理人部分在系统监测到这些行为开始的信号后,都会自动屏蔽直到接收到动作结束的信号(虽然我也不知道信号标志究竟是什么),除非在屏蔽时接收到了特定的几种脑电波异动比如求救。所以我和逗逗每晚都会在假装准备睡觉之后分头研究摩斯电码,并在吃饭和玩耍时测试与沟通,我用手指敲击物体或抚摸逗逗的方式,逗逗则采用叫声及刨地的形式。当然,我们使用的非常隐蔽,我会在使用时想象架子鼓的演奏,甚至还让我妈帮我报了架子鼓的兴趣班。而逗逗则在使用时交叉想象吃鸡腿和吃骨头,唉……我也是无语了,这家伙只知道吃,竟然还敢说那不是他?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就这样相安无事的三个月又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已经基本掌握了使用摩斯电码交流的方式,只是还不太熟练。
其实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政府监控人员足够细心的话是一定能发现我们的,可是却没有。不过,这也很好理解,比如我国的法律。记得曾经有次我让我十分优秀的、在博士阶段就以编者身份参编了她牛b导师民商法系列经典流行著作的小明,呃,为我起草一份协议,结果拿到手的却并非全无漏洞。于是我问她说,你好不够意思啊,怎么弄个这么毛糙的东西给我捏?结果,人家说,法律就像一张网,网眼有大也有小,抓捕大鱼、放过小鱼,这是规律。政府也好、企业也好、学校也好、做人做事也好,事事尽然。这叫做“不涸泽而渔”。否则,国家的警力和法院如果鸡毛蒜皮的事统统管,又哪里管的过来?当然,在立法上是必须尽可能的细致的,而执行则又是另一回事了。举个例子,比如你开车在农村道路上前方有交叉路口,按交规不得超速40公里,并且四处有摄像头,但是大家都在超速、并且你也超了,那么你的12123里是否通知你被扣分了呢?很多时候,情况在变(比如那个岔路口八百年都不走一辆车,这个40公里限速完全没意义<交管局来不及换掉这个限速标志>,所以大家才会都超速),完全按死规矩来显然是愚蠢的。也因此全靠死物无用,未必要面面俱到,人的经验、作用与价值就在这里了。
好吧,所以大概盯监控的工作人员也是要喝喝茶、聊聊天、偶尔发个呆的吧?就像给人们开刀的医生并不是全都是90分学上来的,也有六七十分的功课;就像警察叔叔并不是每个都正义感爆棚,也有想要安稳过小日子的或者喜欢享受执法者权威感的;就像院士和杰青们也终究需要发不少灌水的SCI论文,否则混不到如今的地位,etc.
所以,并不是那么清澈的大海里才会有丰富多彩的海底世界,有我们这样的小鱼儿啊。
日升月落,夏蝉鸣、秋风起,当今年的第一场雪飘然落下的时候,我终于在那静谧的夜里摸出了叶子新的地址。是的,明天我打算给子新写封信,让逗逗帮我带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