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破鞋

第94章 世界末日

略更网 www.luegeng.com,最快更新别叫我破鞋最新章节!

明叔拿着那把生锈的刀回家,刀柄的木头已经腐烂,要使用它,得重新安装刀柄。

“要用到它光亮,每天得切肉。”明婶说。

“你错了,得用血。”明叔深沉地说。

“啊……”

明婶惊恐望着明叔,希望他解释一下。

“血债血偿。”明叔严肃地说。

“你还是一下把话说清楚点,怪吓人的。”明婶靠在明叔身边,她吓得心要跳出来了。

“你没听刚才赊刀人的话吗,那两把刀像极冤家。我想当年定是铁丹勒死那两个孩子的。”

“妈啊,你可别乱说,他们都死了,咱不提作罢。”明婶战战兢兢地握住明叔手掌。

明叔手掌冰冷无比,再看他的脸色同样苍白无比。

“赊刀人从来不赊给无命之人,你看他刚才不愿意赊给我,怕亏本呢。

还叫我小心今年九月初三,恐怕那天是我的忌日。”明叔淡淡地说。

“求你别再说,我害怕。再怎样,人不是你杀的,怎算到你头上呢。”明婶害怕得几乎要哭出声来。

“我当时作了假口供,我想着跟铁丹兄弟一场,也不相信人是他弄死的。

所以他三番四次回家喝水,我都说看着他。

但是我实在想不出他为何要杀死两个小孩,有多大仇恨。

难道是因为那俩小孩剥他的围墙,也不至于杀死他们。”明叔陷入沉思。

“即便如此,也不怪你。你也只相信人性本善。”

明婶紧紧握住明叔的手,为他打气。她说:“这场法事我们得多烧些纸钱。”

“听听英叔怎么说吧,离九月初三还有四个月,我不确定我是否只有四个月的寿命。”

“呸呸呸,别自己吓自己,吉人自有天佑。你平常又没做坏事,一定不会这样的。”

明婶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没有开始那么害怕。她觉得首先她自己要镇定,才能安慰明叔。

人自身强大,可以吓退妖魔鬼怪。

“你道九月初三是什么日子?”明叔问。

“难道是——”明婶惊讶说不出话。

“没错,正是当年张嫂子跳落水库的日子。

我还记得当天突然冷得刺骨,晒谷场正打青豆,突然听到有人喊水库浮着一副尸体。

张嫂子这么多年还死不瞑目啊。”明叔说。

“冤有头债有主,也轮不到你头上。你当时念在兄弟情,说得有偏差也人之常情。

当年警察也没确凿证据说是铁丹勒死他们的。

这一切都是个人猜想,再说赊刀人又不是神仙,他如果那么厉害,当年就请他来断案。

如果真是铁丹杀了他们,铁丹也死了,他也得到报应,这件事还没完?”明婶说。

“冤孽啊,如果当年那两孩子没死,现在该成家立业, 他们两家也幸福美满。真不知造什么孽,落到如此下场。”明叔叹一口气。

“说来也奇怪,那两孩子名字怪怪的,一个叫长寿,一个叫复生。

两个人年龄加起来才十二岁呢,刚好一个轮回,哪里就长寿,人死又岂能复生。

似乎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明婶也叹一口气。

突然当一声,放在桌面上那把生锈的刀,掉落到地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