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眼,就能知道,他身边的女子变成血族呢!”
罗宾奇说出了猜测。
“所以,我还有第二个办法。”
“不从宁天林身边人着手,而是派一个我们熟悉的,潜伏到他宁天林的身边,伺机而动。而且不用血族,就用普通人!”
“毕竟,谁都不敢保证,血族不会被宁天林发现。”
“这普通人,我已经有了人选,瑟琳娜,她是一名很出名的演员,有演技,只要我们达成交易,她可以出色的在宁天林面前表演,而不露馅。”
“毕竟,她是一名演员,肯定比普通人强。”
“还有,最主要的一点,她和宁天林曾经接触过,她们上次,在华夏长城游览的时候,刚好接触过宁天林!”
“她们认识!”
“所以,瑟琳娜就是最佳人选!”
“还有一个锦上添花的原因,就是瑟琳娜是大美女,肤白貌美,对宁天林来说,有着浓浓的异国风情。”
“据我所知,这宁天林,也是个色胚子,每次走到哪,都有好几个美女跟随,肯定是个风流公子。让瑟琳娜出马,说不定很容易就勾搭上。”
罗宾奇洋洋洒洒的说出了自己两个想法。
绝对先实行第二个。
派人比较好。
若是宁天林一眼就认出血族,以后有了防范怎么办。
“不愧是血族。”
“心思就是多。”
狼人阿马丁听的云里雾里,但也明白了大概意思。
但他却没这么多想法,直接道,“我的意思很简单,杀过去!以强硬手段,逼迫宁天林交出他的血液!”
“他宁天林是厉害不假,但他身边的人,可不见得就这么厉害!”
“只要抓住他一个关心的人,不信他不就范!”
“毕竟我们只要他的几滴血,甚至一滴,而不是要他的命!他应该会满足的。”
狼人阿曼丁说的直截了当。
他也知道人类有这个臭毛病。
关心这个,关心那个。
既然这样,我抓住你关心的人威胁就是。
但他说完,又有些不甘示弱,你血族都能想到两个办法,我狼人怎么只能一个,我也都有两个!
“我的第二个办法,更简单!”
他脑子是有些不灵活,但转念,还真让他灵光一现。
“买!”
“据我所知,这宁天林很喜欢钱。”
“他的城堡毁坏后,找各个国家要了很多钱,肯定也是个看重钱财的人。”
“尤其人类,有几个不喜欢钱的。”
“我们狼人也喜欢!”
“而我们狼人,这几百年来,不知道收集了多少财富,完全可以用大价钱,从他手中购买。”
“十亿美元够不够?”
“不行那就一百亿?一千亿!”
“为了神的旨意,我们狼人,愿意奉献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