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他上到房顶环顾一周,便发现了正向河边赶去的白天舞,当即追了上去。
当他落到白天舞身边时,她正半跪在岸边清洗着头发和脸上的血迹。染血的斗篷已经被丢在了一旁,被长剑压着,以防被风吹走。
听到有人落在自己身边,白天舞立刻回头看去,同时手摸白龙剑柄。见到来人是余清秋,才放松下来,一边继续梳洗头发,一边厉声问道:“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让你保护糯儿吗?”
“回将军,时夏护送她去余先生家了。属下怕您有危险,就跟来看看。”
白天舞没有立刻回应余清秋,她从地上站起,含腰垂首,让三千青丝从脑前垂下。她抬手握住头发,拧干上面的水分,又挽了个髻子,方才直起身体。
她看向余清秋,轻叹一声道:“你不该来的。不知道还有多少杀手,但他们的目标是我,只要不在我身边应该不会有危险。”
“所以属下才要跟来。属下怕将军一人应付不来。”
听余清秋说完,白天舞无奈地笑了笑:“也好,既然你来了,就把话带给霍时夏吧。你们在余府把糯儿姑娘保护好。两天后在城东逸仙居汇合。对了,”说着她掏出那个精美的簪子递给余清秋,“把这个簪刃给糯儿吧,很适合防身。”
余清秋接过簪子,正要答应,忽然想到了什么,惊道:“将军您难道……”
“服从命令!”白天舞没等余清秋说完就厉声打断了他,接着叹了口气道,“我们已经暴露了,这是保存实力最稳妥的办法。”
余清秋犹豫片刻,方才说道:“那将军千万小心,一定要按时赴约!”
白天舞笑着点了点头:“我的实力你见过,平常杀手奈何不了我的。”
余清秋闻言,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白天舞目送余清秋离开,捡起长剑,用斗篷包了个严实,提着向市区走去。
……
神武南疆大漠
猛烈的日光将士兵们的兵刃照得熠熠生辉。旭昱黑甲棕马巍然立于三千枪骑兵之前。他脚跟一踹马肚,提枪纵马奔向远处的敌阵。
身后的部队得令,一并动身。一万重骑策马飞奔,步调如一,蹄鸣若雷。马蹄扬起的飞沙宛如沙暴。接近了一段距离后,旭昱手中长枪一举,身后军士一齐掷出手中长枪,天空中即刻升起遮云蔽日的恐怖枪雨。
神武枪骑兵手中的是鱼骨枪,铁质枪头不仅沉重,且有多根鱼骨状排列的倒刺。不但可破盾牌,一旦刺入人体,若要拔出定会拖骨连筋。
远处的剑锋轻骑没有任何恋战的意思。这是一场没有胜算的遭遇战。士兵们毫不犹豫地抛下刚刚从城中劫掠的物资,轻装撤退。他们似乎对此早有演练,动作极为迅捷,数千人的部队行动起来毫不拖泥带水,竟真的避开了那破天盖地的枪雨。
旭昱没想到对方逃得那么干脆,心中得意的同时却没下令追击,而是命手下回收物资与武器,回到了刚刚收复的城池之中与大部队汇合。
这是他两天来收复的第五座城池了。仅仅是简单地休整了一个时辰,做了些简单的部署,便再次带着大军火速开拔,向东追去。
十几天前,剑锋帝国西北的御龙关主帅鑫宝霖在收到圣上的谕旨和各方的战报后,立刻做出了决定。他跟了白潇雨近二十年,练成了对战绩极佳的洞察力。御龙关一向是摩擦最多的地方,与神武对抗多年,听闻神武五十万大军兵临风波城的时候,他立刻意识到那是他们的全部主力。
因此他象征性地派了一万人去支援,同时亲率手下二十万大军出关拿下来最近的神武要塞西卫镇,并一路向西北高歌猛进。
情况果然如他所料,大军在神武境内几乎没受到什么像样的抵抗,一路势如破竹地拿下来大半个赤沙漠,先锋部队甚至杀到了神武河畔。
这个消息传到旭昱耳中时,他气得直接从帅椅上跳了起来。他并不清楚敌人的兵力,但国土都被吃了四分之一了,他必须认真应对。因此他留下两万守军后,便急匆匆地带着四十万大军回援神武了。
两军在风波城北一百多里的大漠之中发生了第一次交战。可是剑锋军队根本没有恋战的意思,基本上是一触即撤。神武人夺回城池的速度就和剑锋人攻下他们时一样快。不同的是城内的补给无一例外地被劫掠一空。绵延百里的大漠战线上,神武的四十万大军几乎没有得到任何补给。此次的奇袭是他们第一次从剑锋人的牙缝里抠出了一些物资。
……
相对于之前的小心谨慎,这两天的白天舞可以说是招摇过市了。她每天毫不掩饰地在闹市游荡,几乎成了赤沙城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如此作为,为的是让那些杀手能过轻易地找到她,从而不会去找糯儿他们的麻烦。可奇怪的是,尽管白天舞如此高调,却没再有杀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