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早早四贝勒小说

第210章 去酒楼

说着,就用白玉似得手指夹了几颗,丢进去。

黑色的那条锦鲤第一个就窜起来一口吃掉。

“呀,这鱼真是最精神了!”叶枣欢喜道。

“怎么?喜欢这条?红的和黄的不好看么?”四爷有些诧异,女子,不是该喜欢鲜亮些的?

“见得多了就不稀罕了,我还是觉得,这黑的最好看。俊俏。”叶枣又丢下去一些鱼食,这一回,好几条鱼抢。

“既然你喜欢,就给你养一缸子。”四爷道。

“那我要四条黑的,两条红的。”叶枣要求。

“苏培盛,去办吧。选几条活泼的。”四爷回头。

苏培盛忙应了一声,就出去了。

喂鱼也不能一直喂,喂好了之后,四爷亲手给叶枣擦了手,牵着她坐在回廊上:“昨日做什么了?”

“昨日呀?没做什么,睡了一天来着。”叶枣说罢,就紧接着说了一句:“不许说人家懒!”

四爷就没说话,只是轻轻瞪了她一眼:“小狐狸。”

“去换身衣裳,带你出去。”四爷摸摸她的脸道。

叶枣啊了一声:“现在啊?”

“你舅舅新开了一个酒楼,不去尝尝滋味?”四爷挑眉。

“多谢爷?可是换什么呢?”叶枣也知道,现在的衣裳,着实太打眼了。

就算在府里不算是最好的,出去了可就不一样了。

“里头给你备好了。”四爷笑道:“来伺候她更衣。”

玉屑忙应了一声:“请姑娘随着奴才来吧。”

叶枣点点头,跟着玉屑进了里头。

榻上是一套藕荷色的旗装,但是布料一般,做工还算不错,但是一眼看去,就是一般满人姑娘的衣裳,不算太过贵重。

换好了衣裳,重新梳了头,换了几样简单的首饰。

四爷再看过去,就觉得,小狐狸似乎又被打扮的小了几岁。

仿佛,这两年长的都缩回去了似得。

越发嫩了。

“走吧。”四爷伸手。

叶枣才看见,四爷也换了一身常服,普普通通的银色长袍,做工不错,不过却也看不出皇子身份来了。

叶枣的舅舅冯天云开的酒楼,在长安大街上,距离四爷府上还有些距离。

所以坐车也要走一回,到了差不多也就午时了。

一出去,就见一个锦衣少年候着,见了四爷叫了一声:“四哥。”

四爷点点头:“这是荣贝勒。”

这句话,是对叶枣说的。

叶枣就福身:“荣贝勒吉祥。”

荣贝勒只打眼那么一看,就知道这是冯天云的外甥女,府里的侍妾叶氏了。

岂敢受礼?

忙避开,倒是不必回礼了。心说这叶氏得宠的很啊。

马车上,叶枣笑道:“舅舅开了酒楼,爷还捧场?舅舅可要高兴坏了。”

四爷笑了笑没说话,虽然不是为她,但是要是没有她,冯天云这个奴才,四爷也不见得收。

如今么,就是门下一个得用的奴才开了酒楼,他自然是要去看看的。

事实上,这酒楼,也有四爷的干股。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入狱五年,出狱已无敌
我入狱五年,出狱已无敌
关于我入狱五年,出狱已无敌:顾风本江陵大少,却因继母姬彩月的阴谋家破人亡,他更是被打上弑父灭族的恶名押往龙岛监狱问斩。五年后,顾风以无敌之姿重返江陵。妹妹被霸凌,全身皮肤被烫烂,顾风驾驶直升机冲天而起,横跨千里抵达滇北,众目睽睽将罪魁祸首一拳轰杀!滇北第三大家族少爷吕狂故意撞死顾家老管家的妻子,顾风冲入帝天酒店,一拳轰杀!管你王侯将相,惹我顾风,杀无赦!那一日,姬彩月宴请四方,春风得意,那一日,顾
当空皓月
流落海岛:这校花太傻白甜了
流落海岛:这校花太傻白甜了
关于流落海岛:这校花太傻白甜了:一场海难,无数人葬身大海,叶锋和一群幸存者,流落到了神秘的岛屿上。然而,这岛屿,仿佛被下了魔咒,要困死岛上的所有人……
秋寒叶
抗战:黑云寨大当家,无限爆兵!
抗战:黑云寨大当家,无限爆兵!
关于抗战:黑云寨大当家,无限爆兵!:当许震穿越到炮火连天的抗战世界,一下子就郁闷了。好巧不巧的,自己居然穿越到了黑云寨,成为了一名土匪。一想到自己要在谢宝庆的手底下混吃等死,他就绷不住了!这窝囊日子,谁愿意过?幸好有人口养成系统绑定,一下子就让许震手上有了最丰富的兵源!许震决定,干掉谢宝庆,接管黑云寨!哪怕做土匪,咱们也要做最牛的土匪!一年后,李云龙带着独立团来到黑云寨,打算搞点副业。当他看到无数
流浪人学长
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
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
关于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叶凡,一个平凡的三年制大学生。除了样貌,别的一无是处。一毕业直接入职翻斗花园小区当保安,少走40年弯路。在这个小区内他结识了贴心宝妈,主动御姐,被害妄想症教授,多金女总裁,甜美可爱富千金,腹黑傲娇大明星……所以这到底是男人的幻想乡,还是女人的圈套?
一纸灰尘
我能复制技能,但可能会变癫
我能复制技能,但可能会变癫
关于我能复制技能,但可能会变癫:++++从小脑袋里有个肿瘤的林若缺,终于在二十多岁后,肿瘤成功发展为脑癌。本来只想安安静静等死的林若缺,被卷入一场名为秘境的生存游戏中。虽然碰巧就此觉醒,成为天道者,摆脱了脑癌的困扰。但却选择了被所有人都嫌弃的大道。唯有林若缺知道,自己这大道……似乎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呐。……对面的警察敲了敲桌子:这就是你不穿衣服在大街上狂奔的理由?
吃个大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