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顿操作下来,倭国人就站在了稀土深加工技术的“金字塔”之上,兔家稀土想要搞深加工,就必须得给倭国人交专利费,否则就无法使用这些相关的专利技术,即便是自己研发的也不行!
专利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为二十年,但倭国人却不想失去吃习惯了的这块儿大肥肉。
所以,他们往往会对兔家的相关企业,使用一些欺骗、哄骗、隐瞒、威胁等等的手段,来最大限度的延长,专利收费期限。
以至于,在倭国人注册的专利期限明明早就失效了,但一些兔家的企业,仍然茫然无知,继续给他们交钱,可谓是十足的冤大头。
就像徽村的一家稀土企业,他们就跟住友公司签署过一项协议,协议中约定,这家公司使用住友注册的相关专利,期限是从一九八二年至二零三二年。
专利使用期限,竟然长达五十年,尼玛,专利有效期也不过才二十年啊,剩下的三十年,那岂不是白白的给人家送钱吗?
也不知道他们是傻呢,还是傻呢,还是傻呢!
或许那时候的人,是真不知道国际上的这些事,更不知道专利是有期限的,在白白的多交了不少专利费之后,发现对方的专利竟然早就过期了,他们才拒绝在继续支付这笔钱。
倭国人的手段还不止如此,他们经常利用自己最大买家的身份,软硬兼施,对兔家的稀土企业进行分化瓦解,也就是惯用的欺骗和威胁等方式。
兔家的企业,要么就给他们交专利费,要么就失去市场、失去这个最大的买家,最终兔家有八家稀土企业认怂服软,乖乖的每年给倭国人交钱。
而且兔家的稀土产业中,还有两种令人深恶痛绝、吃里扒外的现象。
那就是盗采稀土和走私稀土,并且这两种现象,到现在都没有杜绝!
玖捌年,兔家第一次对稀土产业出手,实行了出口配额制度,但效果并没有很明显。
一直到零六年,再次重拳出击,停止了稀土矿开采许可证的发放,实施了稀土开采总量控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限制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并将稀土行业的那上百家公司,最终整合成了几家大型公司,这才有了一定的效果。
稀土的价格也从每公斤不到八美元,再次回升到将近二十五美元,比之前最低的时候上涨了三倍有余。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稀土价格的上涨,利润的增加,兔家的那些稀土企业,为了争抢那点出口份额,又开了新一轮的无序竞争。
同时,在壹零年的时候,由于倭国扣押兔家的渔船,兔家一怒之下,断了对倭国的稀土出口,这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漂亮国和倭国等列强,以前拿着某些东西制裁别人、打压别人习惯了,于是他们在潜意识中就认为,蓝星兔家也一定会拿着稀土这根大棒,反过来制裁他们、卡他们的脖子,这种事是他们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因此,包括漂亮国、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一起将蓝星兔“告”到了WTO。
最终的结果就是,蓝星兔败诉,在一四年的时候,不得已取消了,从玖捌年开始的,对于稀土出口配额的限制,重新回到了稀土不限量出口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