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海捕鱼,我带妹纸钓巨物

第164章 钓鱼这种事情实在太有意思了

四点半过后,鱼口渐渐变得稀疏了。

严初九的秘制窝料已经打完了,也没有再重新制作的打算,因为钓的鱼已经够多了!

尽管还没有上秤,但他知道这次钓的鱼,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多,属于超级大爆护。

鱼群在吃光了窝料之后,逗留了半天,终于散去。

看着下面已经没鱼了,严初九便说,“嫂子,咱们收竿吧!”

钓得十分过瘾的叶梓却是意犹未尽,有点舍不得收手!

第一次钓鱼的她,技术菜得不行,可是抵不住鱼多。

被严初九带着狂拉一通,竟然也钓了近十条不小的青衣。

“初九,这么早就收吗?天还没黑呢!”

严初九汗了下,“你还想钓到天黑啊?”

叶梓讪讪的笑了下,“你不是说钓鱼也是干活吗?”

严初九被逗乐了,“现在已经没口了,咱们收吧!”

叶梓只好不太情愿的收了。

上到平房后,严初九沏了壶茶,然后也给叶梓倒了一杯。

见她脸上还有未完全退去的兴奋之色,便故意问,“嫂子,你现在告诉我,钓鱼有没有意思?”

叶梓连连点头,“有意思,可有意思了!”

严初九好奇的问,“怎么个有意思法?”

叶梓两眼放光的说起事后感,“中鱼的时候,那鱼拉着鱼线跑,力气可大了,仿佛要把我整个人都拉进水里似的,感觉好紧张。和它来回较力的时候,又感觉好刺激。最后把鱼弄上来了,心里满满都是成就感。”

严初九又问,“好玩吗?”

“太好玩了!”叶梓的脸上浮起笑容,“我从不知道钓鱼原来是这么刺激这么过瘾的事情,所有的不开心不快乐仿佛都被治愈了!”

严初九疑惑的问,“嫂子,你平时过得不开心快乐吗?”

叶梓愣了下,然后微微摇头,没有回答。

严初九感觉她似乎有很多心事,自己也不是人家老公,不好太过关心。

不过想了想,还是开导她,“嫂子,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都是小事,今年再难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凡事看开点,反正最后谁也不能活着离开这个世界!”

叶梓原本还有点感伤的,可是听他这么一说,又变成啼笑皆非了,虽然感觉他说得很有道理。

严初九说得来劲就有点刹不住车,指着带回来的鱼竿继续说,“人生就像钓鱼,有时狂口,有时打龟,有时激荡,有时舒缓,不管是肥是瘦,是昂贵还是低廉,每条鱼必定有其独特的风韵!”

叶梓心中无比触动,感觉他说了很多,又仿佛什么都没说,心里突然变得乱糟糟的。

“初九,你说得好深奥,我听不明白。”

严初九笑了笑,“我只是想告诉你,改变不了的事别太在意,受了伤的心让它自愈,除了生死,别的其实都是小事!”

听君一席话,叶梓没有如听一席话,反倒感觉自己心灵上始终打不开的门,似乎被他撑开了一道缝。

正在她品味着刚才严初九说的话时,严初九又说,“嫂子,以后咱们这样安排,上午干庄园的活,下午有空就钓鱼!”

叶梓不由神色一亮,“真的可以这样吗?”

严初九问她,“我是不是老板?”

叶梓点头,“当然!”

严初九很神气的抬头挺胸,“那我说可以!”

叶梓忍不住又笑了。

只是笑过之后,她骤然发现,今儿整个一天,自己笑的次数,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要多。

“初九,谢谢你啊!”

“谢我什么?”

“谢谢你给了我一份这么好的工作,让我不止能发挥自己所长,还过得这么开心!”

严初九摆手,“不用谢,以后使出所有本事来给我干活就好了!”

“好的,初九老板,我都听你的!”

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就都笑了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庄园外面响起了汽车喇叭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关于桃花马上威风凛凛:[双强+宫斗+复仇+替嫁+先婚后爱+女扮男装+追妻火葬场】我是凤如倾,妹妹的死让我满心仇恨。我褪下戎装替嫁入宫,那些嘲笑算得了什么。我在宫中大开杀戒,为妹妹报仇。皇帝?他与我无关,我不为争宠。大仇得报后我潇洒离开,那昏君竟还来求我,真是可笑,我一脚踹开他,顺便带走他的后宫美人,他们跟着我,总好过在这昏君身边。毕竟,我可是威震四方的少将,修罗战神。
羽小灵
枫落沁晨之南宫遗梦
枫落沁晨之南宫遗梦
关于枫落沁晨之南宫遗梦:她囚禁过他,侮辱过他,将他所有的尊严和傲气碾碎,他却从未怨过她,终于在她心中保住了一份清明。后来他被人一剑穿心,她将心掏出来换给了他,斩了取他命的人,也还了他自由。你有没有养过什么人,独孤枫晨养过,从小开始养,那个人长大以后,因为世俗繁华而...
伪善白衣
修仙归来:前女友跪求原谅
修仙归来:前女友跪求原谅
关于修仙归来:前女友跪求原谅:为救女友,李洋忍痛捐献骨髓,没想到惨遭女友抛弃,转投富二代怀抱。这一世,他修仙归来,看他如何脚踹富二代,打脸无耻女友...
洋芋坨坨
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命由我不由天
关于我命由我不由天:母亲带子改嫁,惨遭欺凌,本想忍辱负重、苟且偷生,不料想惨祸陡生......宋海峰由高考学子一夜之间成为阶下囚,而母亲在此打击之下成为疯子!并非社会不公,而是规则读不懂;并非规则读不懂,而是不会运用;并非不会运用,而是自身不够强.......试看宋海峰如何由一名莘莘学子成长为真正的社会强者!
木尽然
死神之御风刀
死神之御风刀
关于死神之御风刀:正因为我们看不见,所以才可怕:故事的主人公叫余烬,他重生在《死神》之日,正是桧佐木修兵带队前往现世魂葬之时:作为朽木露琪亚的同期生,猪脚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学得一手神乎其神的瞬步,>左手鬼道、右手斩魄刀九十九,从此开启了一个以最强队长为目标的死神生涯……(面对疾风吧,哈撒给!!)(非《死神》原作,也非久保带人,不喜不入,不要瞎几八留言!)
溶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