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海捕鱼,我带妹纸钓巨物

第311章 你把我灌醉

“不,三四斤不够我一个人吃呢!”

老板觉得这后生仔在吹牛,不过顾客就是上帝,只好给上帝切了八斤牛肉。

谁知这后生仔竟然还问同来的女伴,“嫂子,牛百叶要不要来一点?”

这是嫂子啊!?

叔嫂单独一起出来吃宵夜的还是比较少见的!

不过开了那么多年大排档,老板阅人无数,也见怪不怪了!

这算什么!

家公和儿媳半夜出来吃宵夜的都有呢!

叶梓见老板投来的异样眼光,有点不好意思,低声回应严初九,“可以的!”

“老板,再来多两斤牛百叶!”严初九说着看见旁边还有牛肉丸,圆圆滚滚,饱满又q弹的样子,于是又问叶梓,“嫂子,牛肉丸要不要也来一点?”

叶梓不太想搭理这个没眼力劲的二货了。

“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去找位置坐。”

严初九便跟那老板说,“牛肉丸也要一斤,别的牛肚牛肠什么的,你也给我们样样来一斤。”

老板苦笑,“你只有两个人的话,要这么多真吃不完的。”

严初九立即就想说我要是吃得完,你给我免单吗?

不过想到乡下地方,人家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就没有按爽文套路出牌。

“没事,吃不完我打包回家!”

老板便不再吱声了。

严初九看见叶梓已经在靠角落的位置坐下来,自己便走过去坐到她对面。

叶梓用开水给他烫洗杯子餐具,同时低声央求,“老板,以后在外面你能不能不叫我嫂子?”

严初九疑惑的问,“为什么?”

叶梓苦笑,感觉自己这个老板有时候真的脑袋不太聪明。

你深更半夜的跟你嫂子单独出去吃宵夜?

你大哥没意见吗?

不过她也不解释,只是坚持,“反正以后在外面不许叫我嫂子了,实在改不了口,也得憋着回家再叫!”

严初九有些无奈,“好吧,我在外面叫你梓丫头,可以了吧?”

叶梓竟然点了点头,只要不叫嫂子,别的称呼她都能接受。

等待火锅上来的时候,严初九掏出手机,给叶梓转了两万五千块钱过去。

叶梓知道这是出海的奖励与补贴,发现比前两次又多了五千,想了想便觉得自己明白了过来。

“老板,你这是愿赌服输了吗?”

“什么?”

“咱们在船上不是打赌吗?你输了,所以就给我转多了五千!”

严初九摇头,“不,这两万五就是你这一趟出海的奖励与补贴!”

叶梓有些意外,不过也满心欢喜,“老板,这一趟你赚很多吗?”

严初九立即就想点头,这次出海的收入是史上之巨。

一趟下来,就是以前做梦不敢想的小目标,但习惯了低调的他还是摇摇头说,“小赚,小赚!”

叶梓撇了撇嘴,“这么紧张干嘛,我又不会骗你的钱!”

严初九却是正儿八经的说,“你骗我感情可以,但不能骗我的钱!”

叶梓有些惊讶的看向他,“哈?”

严初九指着自己,“我这辈子可以爱很多人,未必能挣很多钱。你骗我的钱,就等于要我的命。”

叶梓啼笑皆非,轻啐他一口,“财迷!”

严初九也跟着嘿嘿的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火锅也已经端上来了。

看着新鲜的牛肉,热辣的汤底,叶梓就有点想喝一杯,不过又不太好意思开口。

严初九却是主动询问,“嫂……梓丫头,要喝点酒吗?”

叶梓听得眼神亮了下,随后又忍不住指向停在路边的货车,“那等会儿谁开车啊?”

“我负责开车呗!实在不行扔这儿也没关系,咱们走路回去,反正这儿离庄园也没多远。”

帘溪村和白沙村两隔壁,确实没多远。

叶梓犹豫一下终于点头,“那……我喝一点!”

严初九便向那边询问,“老板,你这有什么酒?”

老板回应,“有我自己泡的鹿茸薯蓣酒,很补的!”

严初九就说,“给我来三斤!”

叶梓听得就狂汗,老板这是要把自己灌醉的节奏吗?

他想干嘛啊?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桃花马上威风凛凛
关于桃花马上威风凛凛:[双强+宫斗+复仇+替嫁+先婚后爱+女扮男装+追妻火葬场】我是凤如倾,妹妹的死让我满心仇恨。我褪下戎装替嫁入宫,那些嘲笑算得了什么。我在宫中大开杀戒,为妹妹报仇。皇帝?他与我无关,我不为争宠。大仇得报后我潇洒离开,那昏君竟还来求我,真是可笑,我一脚踹开他,顺便带走他的后宫美人,他们跟着我,总好过在这昏君身边。毕竟,我可是威震四方的少将,修罗战神。
羽小灵
枫落沁晨之南宫遗梦
枫落沁晨之南宫遗梦
关于枫落沁晨之南宫遗梦:她囚禁过他,侮辱过他,将他所有的尊严和傲气碾碎,他却从未怨过她,终于在她心中保住了一份清明。后来他被人一剑穿心,她将心掏出来换给了他,斩了取他命的人,也还了他自由。你有没有养过什么人,独孤枫晨养过,从小开始养,那个人长大以后,因为世俗繁华而...
伪善白衣
修仙归来:前女友跪求原谅
修仙归来:前女友跪求原谅
关于修仙归来:前女友跪求原谅:为救女友,李洋忍痛捐献骨髓,没想到惨遭女友抛弃,转投富二代怀抱。这一世,他修仙归来,看他如何脚踹富二代,打脸无耻女友...
洋芋坨坨
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命由我不由天
关于我命由我不由天:母亲带子改嫁,惨遭欺凌,本想忍辱负重、苟且偷生,不料想惨祸陡生......宋海峰由高考学子一夜之间成为阶下囚,而母亲在此打击之下成为疯子!并非社会不公,而是规则读不懂;并非规则读不懂,而是不会运用;并非不会运用,而是自身不够强.......试看宋海峰如何由一名莘莘学子成长为真正的社会强者!
木尽然
死神之御风刀
死神之御风刀
关于死神之御风刀:正因为我们看不见,所以才可怕:故事的主人公叫余烬,他重生在《死神》之日,正是桧佐木修兵带队前往现世魂葬之时:作为朽木露琪亚的同期生,猪脚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学得一手神乎其神的瞬步,>左手鬼道、右手斩魄刀九十九,从此开启了一个以最强队长为目标的死神生涯……(面对疾风吧,哈撒给!!)(非《死神》原作,也非久保带人,不喜不入,不要瞎几八留言!)
溶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