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升太后我只想当咸鱼

第七章 确定要比脸皮的厚度吗

虽然不能给点什么实际性的帮助,但是自己又拿了他们的好处,若是不做点什么,恐怕有点良心不安,想到此处,守卫的士兵小声的说道,“其实这牢房不是这种情况的,但是你们现在所有的待遇,都是上面吩咐的。而且上面还特地强调了一点,若是你们有什么需求,我们只管收钱,但是不能出手相助。若是被上头发现我在帮你们,恐怕我就要卷铺盖走人了。所以也别怪我收了钱不办事,实在是上面的意思。”

李勇龙越听越心凉,虽然守卫士兵如此说,但是他还是垂死挣扎的问了一句,“大哥,如果你觉得钱不够,我还有。我也没有别的要求,就是想改善一下我们住的环境,这没个被子啥的,我们晚上可要怎么睡啊?”

守卫士兵有些不耐烦了,这个人怎么是个榆木脑袋,非要人家把话点透吗?罢了罢了,反正话都说了这么多,也就不差这一两句了,“兄弟,我说的很清楚了,这事摆明了是上面的人要治你。我们实在是无能为力,有时间的话,你还是多想想到底是得罪了哪路神仙吧,把问题根治了,这事情不就解决了。”

一看这人油盐不进的模样,李勇龙也就放弃了继续说好话的想法。虽然对面没有给他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但是说了这么多有用的,银子倒也是没白给。

牢房门上的铁链子来回的摩擦,声音尤其刺耳。终于,那牢头确定牢门锁好,这才慢悠悠的往有灯火的地方去。竟然连一个看守的人都没有,看来是对这牢房的门锁极为的自信。

“委屈你了。”姬无痕看向牢头所在的方向,那一眼极为复杂,“现在这外面咱们不能去,也不敢去。想来想去应该牢房是最为安全的。接触的人少,所以也就减少了得病的机会,今天晚上先委屈你一晚,看明天他们怎么说。”

李勇龙连忙插话,“公子,刚才我塞了银钱给那牢头,牢头说我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这是上面下的命令。咱们也无可奈何。”

“这里我就有些不懂了,咱们是第一次来这座城池,为什么那些士兵会抓我们,我们有没有触犯他们的什么律法,我总觉得城外抓我们的领头士兵眼神有些不对劲。”这会虽然没人,但是殷云素的声音也压的很低。

李勇龙点头,“夫人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公子,咱们还是早做打算才好。”

“我明白。”姬无痕开始脱自己的衣服,殷云素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不刚刚还在好好的说话,怎么下一秒就要脱衣服了?后来又转念一想,恐怕是把外衣脱下来垫在床上,能好好的睡一觉。

“拿着啊。”姬无痕把脱好的衣服全部递给了殷云素,“你在发什么呆?这天牢里阴冷潮湿,咱们晚上又不能不睡觉。你一个女子怎么熬得住,把我的衣服铺在上面,应该好一点。”

“给我的?那你怎么办?”殷云素心里有些小窃喜,还有点小感动。?她都还没有考虑好的事情,已经有人先她一步帮她做好了,这种感觉还真的有点小奇妙。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