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出一个盛唐

第十章 长安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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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晔不希望这五百人变成草台班子,更不希望他们变成杀人狂魔。

所以他只颁布了三条军令:

遇战而退者斩。

侵害百姓者斩。

不服军令者斩。

军纪就是一支军队的魂魄,事实上,唐末到五代精兵颇多,比如李克用的黑鸦兵,李存勖的从马直,朱温的落雁都、银枪效节军,杨行密的黑云长剑都等等。

这些精兵的战斗力不需多说,但军纪很难说,或者说根本就没什么军纪。

从马直最终背叛了李存勖。

银枪效节军名字叫的很好,但就是没有节操,有奶便是娘,反过来反过去的。

最奇葩的就是黑云长剑都,这只军队脱胎于孙儒的吃人军,军纪可想而知,基本就是人形野兽,敌人一听到黑云都的名字就胆寒,但这么牛哄哄的军队,杨行密自己也怕。

这些精兵是藩镇为了对付牙兵招募的亲兵,因此战斗力颇为强悍。

神策军当年在安史之乱的时候也算得上是强军,现在嘛,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李晔的用意就是先招募一批忠诚于自己的亲兵。

神策军跟他不是一条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个里应外合,砍了自己脑袋送人。

有张承业在,神策军未来可以期待一下。

但现在,绝不能把希望放在别人身上。

必须自己掌握一支精兵。

要精兵就要铸军魂,铸军魂首先要明军纪!

唐军中有很多军纪,比如什么十七禁五十四斩,太繁琐了,实施起来难度太大,光是记住这些条令都不容易,士卒根本不可能遵守。

三条军令一出,顿时炸锅了,不是来打马球的吗?怎么扯上军令了?

有些脑袋瓜子灵光的当时就不愿意了。

对此,李晔没有强留,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兵在精不在多,他要的是精兵种子,对他绝对忠诚,而不是首鼠两端。

五百人一下就呼啦啦散了一半人。

剩下一半人人,李晔从他们眼中看到了不太坚定的忠诚。

第一天什么事都不干,背军纪,李晔跟着他们一起背。

皇帝都以身作则,他们就更不敢轻忽。

背的好的,晚上有肉吃。

小伙子们一听有肉吃两眼直放光,更加卖力。

来来去去也就三条,就算是头猪也背全了。

所以晚上人人有肉吃。

李晔为了增强他们的体质,特意从宫里弄出来的。

为了增进感情,李晔还从皇宫搬出来。

虽然李茂贞退兵了,但顶在脑门上的剑并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紧迫了。

特别是一想到朱温,他就不寒而栗。

种种原因,让他没心思沉迷女色。

第二天站队列,前世他没当过兵,但高中大学弄过军训,知道怎么回事。

七月的长安城,正午太阳正是毒烈的时候。

李晔管不了这些,边站队列边背军纪。

很多人都晒的脱皮了,但没人敢有怨言。

因为李晔跟他们是一样的。

皇帝都这样了,长安城的子弟们也只能奉陪到底。

这正是李晔精明的地方,他深知一个道理,现在不跟着他们一起流汗,将来他们怎么会为自己流血?

现代人讲究一个将心比心,古代亦然。

但古代长安城子弟的纪律,跟现代人民子弟兵不可同日而语。

没办法,古人就是这样,教育程度不高。

既然不高,那就教育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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