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出一个盛唐

第一百零六章 报仇雪恨

略更网 www.luegeng.com,最快更新苟出一个盛唐最新章节!

李茂贞觉得自己败得很冤枉。

凤翔城经营被他经营十余年,居然一天都守不住。

家眷全都陷在城内。

心中既惶恐又愤怒。

惶恐于朝廷军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强大,一年之前还被自己信手拈来,一年之后,就能与自己分庭抗礼。

而愤怒,是因为身边的义子们。

兵临城下,人心不齐。

倘若李继徽从邠宁来援,李继岌从兴元而出,三面夹攻,皇帝就是神仙下凡,也必败无疑。

不过最让他愤怒的是身边的李继筠。

李茂贞原本的想法是与凤翔城共存亡,但李继筠不同意,认为凤翔已是孤城,必破无疑,双方分歧由此而来。

两人不得不将精锐留下来防备彼此,导致城墙上防守力量不足,被朝廷军攻破城池。

“逆贼休走!”喊杀声从身后传来。

此情此景,让他回想起当年陪僖宗逃奔蜀中,也是被人追杀,狼狈不堪。

“父王先走,儿臣断后!”李继筠手持重矛,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后簇拥两千骑兵。

李茂贞目光阴沉,脸上却浮起慈祥神色,“我儿英勇,为父就靠你了。”

李继筠眼中挤出几点热泪,“父皇不必惊慌,陇州还有继忠镇守,我们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李茂贞大笑两声,“我儿说的是,为父这么多年什么阵仗没见过,区区小败而已。”

李继筠拨转马头,回身向李茂贞拱手施礼:“父王保重,儿臣这就为父王击破追兵!”

“我儿亦要保重。”

父子二人亲情流露,言语间多有不舍,令在场凤翔军皆心生感慨,谁说岐王与大将军不和?简直是造谣。

李茂贞一直望着李继筠两千骑兵离去,才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重新变得锐利起来。

陇州?李继忠若真心有他这个父王,早就要来援救了。

皇帝起兵这么大阵仗,西北谁人不知?却没有一个义子来救。

李茂贞对他们早就心死了。

什么义子?乱世还是要靠自己!

他回望身边的两千士卒,这些都是自己的本部精锐,心中豪情再次翻涌起来,天地之大,自己何处去不得?

李继筠脱离李茂贞之后,并没有回军迎战追兵,而是引军南下。

他很清楚李茂贞已经完了,当日华州一败,凤翔军心就已经摇摇欲坠,和天下所有人一样,他不看好关中,也不看好唐廷,拿下关中又能如何?有识之士无不投奔关东和蜀中而去。

而他的目的正是蜀中。

王建正是用人之际,自己投奔是雪中送炭,想不被重用都难。

“贼将休走!”身后的喊杀声如影随形。

李继筠心中一怔,这追兵是怎么回事?不去追杀全是步卒的父王,却来追杀全是起兵的自己?

什么人这么不开眼?

回头,在落日的余晖中见到一面“高”字大旗,对方只有一千起兵,当先之人,不就是当日华州之战的手下败将高行周吗?

李继筠心中一叹,这小子真是愣头青,一千起兵追杀自己两千骑?

还有没有天理?

“呔!爷爷李继筠在此!”李继筠大吼一声,把身边的骑兵吓了一跳,几匹战马人立而起,大声嘶鸣。

两边各控住骑兵,并没有发起冲锋。

高行周走出本阵,“大唐高行周,敌将可敢决一死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