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花烟月

第94章 简议言之

并不抬眼,他随意地问:“门外并无车马,你一人走来的?”

我笑道:“怎么?大哥怕那哥舒阳跑到京城来?放心放心,我毫发无损,相反还多了一人。”

他抬头看我,立刻明白了我所指,微笑。

我说:“这个糖人就送给大哥吧。”

他笑道:“这礼物可难办。又不舍得吃了,又怕它化了……”

话未完,咳一声:“楚管家,吩咐厨子准备些清淡的饭菜,”转头对我说,“在这儿吃饭吧。”

——这就是言之。

爱就爱了,但绝不会强不爱以为爱;于是,言之变成守默,甘愿退守简非身后,哪怕只是作为兄长;哪怕,自己的这份爱恋,今生今世,对方都毫不知情。

“又不舍得吃了,又怕它化了”——言之终其一生,定会守着他心中的糖人的吧。有着这样的守护,这剔透的糖人定然会永远透剔下去吧?

爱就爱了,大将军宋言之永远不会后悔。

言之的内心,其实也藏着一份简非一样的理想——那么首题为《秋千》的诗:银河一挽洗胡霜,放马南山返帝乡。却爱归来春未尽,西亭花影应天长;

青江之行时,言之有一句“以前沙场征战,总想着什么时候放马归来,能到处走走看看该多好。”

多想着能够与简非湖山放棹,诗酒一生;可是想归想,一旦国家需要,宋言之定会压抑心中对简非的爱恋,前往万里边关,瀚海黄沙,对着落日千嶂,驻守孤城。

这是大将军份所当为,责之所在;只是这一次去,水远山长,每一个月白如霜沙如雪的夜里,将会更增一层刻骨噬人的相思吧?只要情愿,再苦也甘;这,即是言之心之所愿了。

——这就是大将军宋言之,偏多热血偏多骨,不悔情痴不悔真的宋言之。

写到这儿,想起行兄关于宋言之的一句评:“这个低调的实干家,其实是最有能力给予简非一个理想归宿的人。相较而言,明于远过于入世,阿玉过于孤高,皆非简非良伴。”

此论,很有道理。

可是,行兄接下来关于宋言之的论述,我读了又读,想了又想,仍然无法认同。而且,读着行兄的评说,我真可谓心痛莫名,忍不住为言之抱屈、辩论起来。用行兄的话来讲,我这行为是护犊心切,是硬要指着伤疤说是痣。

嘿嘿,自然,这一点我毫不否认,而且还更腆颜加一句:不仅仅是痣,而且是一粒胭脂痣。

现在,先引行兄一段:

“简非能穿越成简非,与宋言之在其后脑勺的一掌有关。这一掌让正牌简非一命归西,可见是何其地重手!一个小孩子,尽管大闹喜堂,拉开即可,还能真成什么大事?却施以如此暴力,宋言之是个什么形象?加上其后的送烈马、讽恶童之举,这个美貌的宋将军之为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若非简非与那马天生有缘,只怕不死于他那一记重掌,也要死在烈马蹄下。”

——某简对这一论说很不认同。

首先,宋言之会不会对六岁的简非施以如此重手?从后文正面描写言之的文字来看,宋言之绝非一个没有分寸之人,更绝非丧心病狂之人,他哪会一掌要了小简非的命?用行兄的话来说,“一个小孩子,尽管大闹喜堂,拉开即可,还能真成什么大事?”

那么,言之这一掌意欲何为?

自然只为阻止这小孩的胡闹。犹如武侠小说中,对聒噪之人就点他哑穴一样。言之这一掌,其轻重应当是拿捏极准的,只为让小简非昏睡过去不再大哭大闹、不再吵着嚷着要嫁给他,令他的婚礼变成笑话。

那么,何以行兄却有了“这一掌让正牌简非一命归西”的结论?

我思来想去,大约是受了众多穿越文魂穿的影响吧——这桩公案要想明断可真不容易——有谁能证明,要想魂穿,那么寄住身躯的原主人就一定得死掉?

其次,穿越过去的简非在文的前半段,曾几次提及:不知何故,我年龄渐长,却似越来越回去,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简宁面对简非,也曾多次笑着说:“非儿,你已是大人了,怎么行为却越来越像小孩?”

此简非与彼简非,或许在岁月的流逝中,作了某种奇妙的融合也未可知。

关于行兄这一句“加上其后的送烈马、讽恶童之举,这个美貌的宋将军之为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若非简非与那马天生有缘,只怕不死于他那一记重掌,也要死在烈马蹄下。”

——我自然也不认同。

宋言之送那烈马去简府,目的是什么?宋言之的管家,楚管家有一段心理活动,即宋将军送马是想吓唬这位京城里顶顶有名的混世魔王了。

那么,宋言之此举就绝不是一意要置简非于死地了。

另外,别忘了,宋言之派过来送马到简府的是楚管家,他可是身手一流的高人(这在文中是有交待的)。且看原文:

“楚管家小心地抬身,准备马飞蹄伤人时,出手施救。”

可见,宋言之此举只是吓吓这个顽劣不堪的小家伙罢了,否则哪会派楚管家来送马?

再引行兄一段:

“宋言之对发妻的感情与态度,也是叫人耿耿。而且,若是不过这样的淡然无味,当初在喜堂之上如何能因为这桩婚事重惩顽童?要知道这顽童可是贤相简宁之子。他犯得着因为一个没多大感觉的、不过当做人生一桩必须而去进行的婚姻得罪当朝宰相么?我记得当初看到穿越原委时,对宋言之夫妻间的感情是一个和美爱重的印象,对宋言之,也以为是一个血性的人。

关于这个论说,我仍然无法赞同行兄。”

“他犯得着因为一个没多大感觉的、不过当做人生一桩必须而去进行的婚姻得罪当朝宰相么?”

——行兄这句话,想一想就能明白这一前提是有问题的。

在古代拜堂成亲,有多少人在喜堂上就能知道新婚的妻子合不合自己的意?那个时候娶妻娶德,能做宋言之大将军的妻子,作伐之人一定把那女子夸得千好万好吧?

那么言之的夫人究竟如何呢?在《水明清晏》里是有描写的。那是一位三从四德之下、极符封建闺阁礼仪的女子,不温不火不急不徐,也乏味透段。文中简非与他们夫妻二人同席用餐出来之后,曾经长舒一口气,暗自为清朗无匹的言之抱屈,脱口而出:“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我自己其实也在想,如果言之娶的是黄蓉那样的女子该多好!可是,没有黄药师那样的爹爹,何来黄蓉那样的女儿?

言之与他的妻子的相处模式,其实是古代绝大多数官宦之家夫妻的相处模式吧?妻子信守着夫为天为纲为尊的信条,决不会越矩半步。

言之如不遇到简非,定会那样清淡如水地过下去吧?当然,言之遇到了简非,一样仍将清淡如水地一如既往地那样生活下去吧。

只是内心深处,有所不同罢了。

世上有多少夫妻貌合神离,这是为人者的悲哀;在那个时代,言之是无法自由恋爱,无法自由地寻找到他钟爱的女子的吧?如果找到了,相信以言之其为人,一定会不离不弃,忠诚一生的。如真是这样,他遇见简非,定不会为简非所情动,那个时候,大哥就真的是名实相符的大哥了。

唉,这样想想,不禁后悔起来,要是当初把言之的妻子写成一位钟灵娟秀、活泼明朗的女子该多好……

——以上,是我与行兄所论意见相左处的辩解,守默守默,言之对行兄所论自然是不会说什么的;那么,就由有我来吧。

与行兄商榷。

亦与诸文友探讨。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全民氪命抽奖,只有我能掠夺寿命
全民氪命抽奖,只有我能掠夺寿命
关于全民氪命抽奖,只有我能掠夺寿命:【爽文+氪命升级+杀伐果断+复仇+无敌+宏大世界观】末日降临,肖扬前世保护未婚妻一家,却被未婚妻盗光寿命而死。重生归来觉醒SSS级隐藏职业【超神氪命师】,只要氪命就能无限强化。【消耗三个月寿命,普通的棉线手套强化为纳米级特种战术手套!】【消耗两年寿命,C级技能窃元之毒进化为终极形态:索命咒刃!】【消耗千年寿命,S级天赋百战不殆进化为SSS级终极天赋:逆战神!!!
千极
星痕
星痕
关于星痕:星河寰宇之中,人类并非唯一的智慧种族!直到科技进步到横跨星际之时,人类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诸如远古传说,也并非是空穴来风!一切皆在《星痕》…………
弘扬赵
觉醒异能穿末世,五个哥哥跪地痛哭
觉醒异能穿末世,五个哥哥跪地痛哭
关于觉醒异能穿末世,五个哥哥跪地痛哭:【异能+爽文+搞笑+奇葩任务+发疯女主+团宠】作为暗访记者的陆菲,重生到末世团宠文里当了炮灰女配。按剧情接下来的戏份,就只剩下亲哥哥们为了让她保护女主,而将她扔进丧尸堆里。陆菲直接吞了绿茶女主想要的玉佩,成功觉醒异能,绑定系统。亲爸和五个哥哥都是女主的舔狗,对她横眉冷对。哼,他们嘴再毒能毒的过陆菲么。手握净化异能和平头哥系统,做做任务就有无数物资。更有众多大佬
情丝入你心
哥斯拉:至暗时刻
哥斯拉:至暗时刻
关于哥斯拉:至暗时刻:如果在传奇世界观里基多拉没有被人类唤醒,如果人类没有制造机械哥斯拉,如果……这是一个if线,哥斯拉的传奇故事,在你我的眼前缓缓展开……
雨天的阳台
穿书后我被迫成为全城公敌
穿书后我被迫成为全城公敌
关于穿书后我被迫成为全城公敌:稀里糊涂穿书了,自己还不知道,幸好被人救了,但为了生存赖上的人真的是被逼无奈吗?因为好奇引起的爱,会在幕布揭开后走向何方?面对一个心狠手辣超出认知的人,又该何去何从。
穆曻莯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