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焚天

第九百零三章 威慑众人

纵然不能不说出宗主落败,也至少要把古风说的虽败犹荣。

然而现在,天剑宗已经有十分之一的人都聚集了过来,根本就是瞒无可瞒了。

心中担心古风这位新任宗主第一战就是落败,古令只好把他的不安投向他老子:

“爹,你说宗主和剑神,他们谁的赢面大?”

古原虽然目不转睛地盯着空中的两大剑道高手战斗,却并不是对周遭毫不知情,见到儿子询问,便也说出了他的看法:

“论修为实力,无疑是剑神龙天健更强,可是单单只是论剑法,宗主才是我见过的剑法通神之人,至少,只比拼剑法的话,也许我会败在宗主的手上。”

古令眼神一变,充满了希望,问道:

“爹的意思是,这一战宗主能赢?”

古原没有回答,只是一脸的玩味,看着天空中的战斗。

很快地,古风和剑神龙天健的战斗已经持续了两刻钟,虽仍然胜负未分,但是趋势已经渐趋明朗。

这两刻钟的时间内,无论是攻还是防守,都一直跟着古风的节奏走,而反感龙天健,则是越来越感觉到了某种的无力感。

经过全力的长时间战斗,龙天健已经从开始的自信从容逐渐变得紧张不安了。

他已然意识到,也许恐怕,这个叫古风的小子极有可能是剑法造诣要高他一筹的。

又是一个来回,古风手中的冷寒长剑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刺向了龙天健,大感意外的龙天健只来得及匆忙用血色长剑挡在身前!

咔嚓!

冷寒长剑刺中了血色长剑的结果,是——冷寒长剑清脆一声,断为两截。

这明显是兵器,而不是技艺的劣势,让古原、古令等天剑宗宗人,心底浮起了对古风的担心,怕他因为兵器的劣势,败给龙天健。

虽然手中长剑刺中到对方的剑就应声而碎,但这并没有出乎古风的意料。

本来,他断掉的长剑就是一把没有品阶的兵器,被剑神龙天健手中那光看色泽就知道并非凡品的血色长剑斩断并不意外。

他也早有准备。

既然普通的长剑断了,就拿出不普通的神兵来!

右手一扬,古风召唤出了有天穹大6十大神器之之名的紫阳神剑。

原本,出于隐秘考虑,古风是不打算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紫阳神剑的,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他现在已经是天剑宗的宗主了,既然身为一宗之主,就不应该是将他的强大藏着遮着,而是应该显露出来,威慑众人,让他人臣服。

从这个效果来说,显出紫阳神剑来必要的。

剑神龙天健,见到古风因为兵器品阶的缘故手中剑断,不但没有趁机进攻,反而是想要等到古风再拿出一把长剑来。

待到古风再度拥有剑断之前的优势时,才准备出剑应对,可是,当他一见到古风手中的紫色长剑散出强大剑气时,反而是惊讶在当场。

//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一气吞天地
一气吞天地
关于一气吞天地:绝世仙子:要么让我怀孕,要么死!许易:仙子姐姐,不是我不愿意,而是你太厉害了,我实在满足不了啊!绝世仙子:放心,我已经帮你检查过了,你的身体很好,正好符合我的要求,用不坏。许易欲哭无泪:唉,这世界上这么多男人,你怎么就盯上我了呢!为了让仙子怀孕,许易最终接受了无上传承。自此,许易口含混沌气,一气吞天地!
鬼疯子
吞天道祖
吞天道祖
关于吞天道祖:千重劫,万重难,一将功成万骨枯.破轮回,逆阴阳,傲视人间笑红尘!从破败与荒芜中崛起,从死亡与鲜血中重生.当我屹立在这个世间时,整个世界都会因我而颤抖,哪怕是诸天仙佛也得臣服我之脚下!
风声小鱼
洪荒:造化青莲,开局创灵根一族
洪荒:造化青莲,开局创灵根一族
关于洪荒:造化青莲,开局创灵根一族:叶青意外成为了洪荒世界中的造化青莲,面临被三清一分为三的命运。不甘心于此,他立誓要为洪荒立下灵根一族,并最终得以化形。通过点化各种先天灵根和宝物,叶青创造了一个强大的灵根族群,建立秩序,保卫洪荒,甚至改写天地灵气走向。面对鸿钧设下的大局,叶青步步为营,徐徐图之,最终让灵根一族在洪荒中屹立不倒。
扬付兄
罢免我将军王?我直通大宗师!
罢免我将军王?我直通大宗师!
关于罢免我将军王?我直通大宗师!:叶昭穿越武道世界,成为大楚帝国镇守边疆的九皇子。他披肝沥胆,励精图治,将破碎的边疆,改天换地。在一举大破百越部落功成之时,朝堂有小人作祟,一道帝谕传至边疆。不赏其功,反扣其罪。罢免其大将军王,进京述罪。本以为此去是绝路,关键之时觉醒悟性逆天系统!【叮——!】【签到成功,发送大礼包,奖励大宗师修为!】【叮——!】【恭喜宿主阅读名儒书卷,领悟浩然正气!】【叮——!】【
浅墨染流年
逼我入魔?我当反派后你们慌什么
逼我入魔?我当反派后你们慌什么
关于逼我入魔?我当反派后你们慌什么:萧祁自幼便是孤儿,在萧祁12岁的时候。灵剑宗的灵云仙子,在一次下山除魔时,遇到了根骨不凡的萧祁。于是便将他带上了山,收作了徒弟!刚一上山,萧祁就展现出恐怖的天赋!只用了三个月,修为就已经突破了筑基期,直接打破了灵剑宗的记录!后又修行一年,突破结丹期!成为了灵剑宗用时最短,年纪最轻的结丹期修士。又用了三年半的时间,将修为突破到结丹境巅峰!在16岁时,被灵剑宗封为宗
李大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