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我想胜负很明显了。”沈墨看到两个小媳妇儿走过来,也没工夫跟袁畅闲扯,语调平静道:“不说我和小哲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说完不看对方难看到难堪的脸色,朝着走过来的双生子打了声招呼,然后专身穿上自己的外套,戴上自己的手表,不紧不慢地走向容貌精致的双生子,若不是此时篮球场里还有个闲杂人等在,沈墨绝对会一手搂一个,一人亲一口。
“怎么突然要打球了?”唐明哲不明所以地问,顺手给沈墨整理领子,余光瞥了一眼愣在原地的袁畅,因对方是背对着他,所以看了好几眼他才认出他来,“你跟袁畅认识?”
唐明哲不知道袁畅暗恋自己,也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过,还以为他跟沈墨认识,甚至有点担心对方会喜欢沈墨。
(袁畅哭晕在厕所里!)
“不认识,刚好想打个球而已。”沈墨没提什么,小媳妇儿看不出来袁畅的心思,他也没必要提醒,揉了揉对方的脑袋,微微一笑,“这么久没见,想你们了,今晚吃完火锅想去干嘛,老攻晚上空能陪你们。”
“我想去看电影,昨天刚上映了新的电影。”一旁的白永逸连忙道,他很想牵着少爷的手,但想到这是公众场合,他们三个人不能表现得过于亲密便只好忍耐住,站在一边。
“好,那吃完火锅就去看电影。”
三人离开后,袁畅才渐渐转身,拿着篮球离开。
他本以为那个西装男人再怎么优秀也只是在商业领域的佼佼者,虽然气场很足,给人很大的压迫,但是在篮球体育这块,肯定是比不上自己的,可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嘴巴子。
就算人家穿着衬衫毛衣西装裤皮鞋跟他打球,也能将他虐得体无完肤,三局两胜,他没一次赢的,除了第一场比赛他先运球碰到过球之外,后面一下也没碰到,他被彻底碾压。
这让他很是挫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被情敌轻易击败,心里的挫败感怎么也压制不住,但是更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是男人离开前说的那句话——
不说我和小哲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确实容易走在一起,因为有共同的话题,但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会愿意去迎合对方的喜好,而那个男人无比自信地告诉自己,他本人就是唐明哲最大的爱好,这点足以秒杀一切。
他输了!
袁畅颓然地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走向门口,他难得这么喜欢一个人,连表白都来不及说出口就无疾而终了,越想越心塞。
因为自始至终低着头,走到出口的地方才发现有人站在旁边,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眉头下意识紧皱,烦躁之意涌了上来,袁畅冷声道:“我跟你说过,不要再缠着我,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闻言,袁笙脸上的笑容未变,只是眼底划过一丝失落伤痛,他语气软软的,声音甜糯,道:“哥,妈让我们回家吃饭,我来接你。”
“你别叫我哥,也别喊什么妈,你是袁氏的小少爷,跟我们可没有半点关系,这不是你说的么?”
袁畅恶狠狠道,在人前人后都从来不轻易发怒的他,此刻怒意翻腾,大掌握住球,大有一副要把球砸在袁笙脸上的意思。
“哥,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我真的知道错了,只要你原谅我,哪怕这辈子只是弟弟,我也知足了。”
袁笙神情哀伤,猫儿似的眼眸中泛着点点水光,他长得不高,也就堪堪到袁畅的喉结处,跟袁畅说话时必须得费力地仰着头,长得也是奶呼呼的干净少年模样。
他虽然喊袁畅哥哥,但他们俩之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也不是重组家庭,只不过是小时候被袁畅的爸妈领养回去当过一阵子的儿子,后来高中那会儿他执意跟着找来的生父生母回家了,彻底抛弃了袁畅一家。
那时的袁笙心意已决,态度很坚定,不管不顾袁畅父母以及袁畅的感受,就那么无情地走了,所以袁畅之前有多喜欢疼爱他,从那以后就有多讨厌他。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袁笙跟着亲生父母回去后的第二个星期,居然跟他睡了,趁他喝醉意识混乱的时候,滚了床单。
虽然他们之间没有半点关系,但是他一直把他当成亲弟弟来看待,所以很难接受,甚至觉得有点厌恶,因此对他一直没什么好脸色。
那次事情发生在成人礼后不久,正是备战高考的时候,他以为他约他是要谈回家的事情,谁知道居然图谋不轨。
也正是因为那件事,让他这个同很长一段时间没敢找对象,而袁笙也不管他的冷言冷语,一直跟着他,他考上什么大学,他也上什么大学,一直到现在,两年多了。
可他依旧觉得他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