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二七八章 八字不合(下)

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太大的乱子,以至于迫使大顺不得不出面解决。有多短?至少他瓦尔克尼尔卸任之前,应该没问题。

可问题是瓦尔克尼尔这个总督不是世袭的,这些华人甲必丹雷珍兰们,却几乎是世袭的——理论上也不世袭,但要根据财产数量决定能否当上,而财产是世袭的。

这种情况下,甲必丹雷珍兰们的诉求,和总督之间就出现了矛盾。

他们希望,大顺这边明确一点:巴达维亚的事,大顺管不着,大顺也别派官员深入到华人社区。

这件事也挺黑色幽默的。

如果历史上的红溪屠杀发生了,这些人一定盼着大顺驻派官员。可若是发生,他们都死了,连富光自己没死但是财产也全部被吞了,死人不能说话、也不能要求。

然而,现实是,红溪屠杀没发生,这些人活着,所以他们不希望大顺派驻官员。

荷兰人在此时的控制力,需要华人做线,把爪哇一个个分散的点,连到巴达维亚,为公司不断吸血。

也需要华人高层,去作为统治中下层华人的工具。

人头税也是包税的,所以包税人是不用交人头税的。换言之,欧洲人在没有占据印度、工业革命和海军后勤局革命以至于有足够的统治力统治南洋之前,对金字塔顶端的华人,是合作关系。

合作到历史上荷兰商人跑到阿姆斯特丹公司总部告状,说总督过于优待高等华人。

对中层的手工业者、买卖人、开饭店的、开旅店的华人,有没有压迫?有。而且很深。

对底层的奴工、契约工、债务奴隶等华人,有没有压迫?有。而且非常深。

但是,对金字塔最顶端的十几家华人,此时几乎是没有的。

在大顺,他们头顶还压着一个朝廷这样的庞然大物。

而且,八字不合。

大顺的主要矛盾是土地问题,所以大顺最擅长调和的矛盾也是兼并和小农的矛盾,用同样的逻辑去处置工商业矛盾,就会经常性出现“割以永治”的情况:我把萌芽都干掉,不就不用处置我不会处理的工商业矛盾了吗?

最简单的开矿,为什么王朝经常禁矿?因为矿主和矿工的矛盾,用对付地主和农民那样的手段,处置不了。

地主的地,逼急了,万一遇到清官,查清楚,退还土地,人人歌颂。

再不济,揭竿而起,均田免粮。

矿呢?工厂呢?拆成小块?

一个集中了权力的封建王朝,怕那几个矿主、机户吗?随便就弄死了。

怕的是和矿主、机户对立而生的矿工、织工。

与其说封建王朝害怕资本主义萌芽,不如说他们害怕萌芽带来的无产者。

巴达维亚这边的情况,就是类似的。

糖厂工人,和糖厂老板之间的矛盾,是地主和农民之间那样的矛盾吗?能用同样的思路解决吗?把榨糖的机器拆成小块?把甘蔗园分成小片?

《大顺律》是传统封建王朝的法律,解决不了巴达维亚布尔乔亚的事。

大顺这个国家,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它无力调和雇工和资产者之间的矛盾。

除非是后者的矛盾达到了一定程度,旧的统治阶级和统治手段无法照旧统治的时候,一个能够调和此种矛盾的国家就会诞生:

这个国家可能叫大顺,也可能不叫大顺,但肯定不是现在的大顺。

也不仅仅是“奴工”、“压榨”这些黑暗面。

《大顺律》同样无法解决巴达维亚这边的股份制、雇佣合同、产权所有、私产保护等等一系列新问题。

所以不论是暗面、还是亮面,巴达维亚的高层华人,都不希望大顺的统治延伸到巴达维亚。

在大顺的本土,旧有统治阶层的实力强大,他们无力反抗,也无力如同欧洲同行一样,能摁着皇帝的脑袋要求答应他们的条件。

所以在远离大顺的海外,他们也不希望大顺的手,彻彻底底地伸过来。

除非大顺这边明确给出了日后如何统治南洋、如何保护他们利益的条件。

一来红溪惨案并未发生,这些人并不知道荷兰人的危险;二来屠杀未发生的情况下,七省共和国的法,也确实比封建大顺的法,更适合他们这些金字塔顶层的华人。

种种因素下,连富光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

至少,主动把这件事挑明。

倒不是说自己去说自己不要天朝的管辖,而是只要点清楚这件事要解决,至于怎么解决留给大顺和荷兰。

自己,则根据大顺的态度,判断该怎么站队、如何站队。

此时大顺的战列舰已经靠的很近了,自小被荷兰人的分尸之刑吓到认为荷兰不可战胜的连富光,内心的天平已经倾向了大顺不可战胜。

在这种情况下,他,或者说巴达维亚的高等华人的渴望,也就明确且清晰地分出了轻重。

最好,大顺不管巴达维亚的事,一切照旧。

其次,大顺攻下南洋,但法律一切照旧、统治手段一切复用荷兰之法。

再其次,顺荷开战,不分胜负,生意好几年没得做。

最最次,大顺攻下南洋,用在大顺的旧制度,统治经济基础完全不同的南洋。

如果真有可能是最坏的结果,那现在就要考虑断尾求生,准备转型了:比如,变卖家产,跑路回大顺,买房子买地,捐个监生,请个西席教儿子读十三经,准备孙辈科举,重孙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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