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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伦一路走着,突然之间变得神经质地紧张起来,急忙摸索身上,之后打开米袋一瞧,原来自己没有忘记把铅笔用纸包着跟米放在一起,原以为自己离开文具店时,只顾着快点回家,忘记拿东西了。
她走在回家的山路上,不时抬头望一眼天空,太阳开始偏西了。今日总算是有点儿凯旋而归的胜利感觉,一想到今日这些高兴事儿,心里便开始兴奋起来,特别是那个中山装男人,原来以为他们是来没收自己的黄鱼的,不允许任何人在街道上随便卖鱼,那是资本主义剥削行为,谁要是胆敢那样去做,不但要没收财物,还要被公安人员纠起来捉住批斗,甚至判刑坐牢。只是自己竟然没有想到,差点被那个中年男人四毛钱勉强买走的黄鱼,竟然给自己卖了二块二毛钱的高价钱,那两毛还是给自己的清洗费。什么清洗费,卖鱼的人,不用说都要把鱼洗得干干净净,这本来就是份内的事情。再有是那个老猎人,他那杆子鸟铳上的山鸡,那两支长长的羽毛,真的好漂亮,不管谁拥有,都是相当兴奋的事情,特别是那只野兔,的确有好几斤重,都愿意拿来交换,只怪自己太需要钱了,否则一定会跟他们交换,并提出拔掉那只山鸡尾巴上的长长羽毛,可能老猎人也会同意,因为他太喜欢他的孙子了,从他的交换条件里可以看得出来,然而那小男孩的眼神里,那份可怜的期盼,让自己不知道如何去同情他,他是多么希望能够吃上一口鲜美的鱼肉。
想着那些令人高兴的事情,闻伦脚下的步子即刻又变得轻快起来。若是回到家里,把铅笔削好给弟弟也会由此高兴。如果让他自己削这支带有橡皮擦的铅笔,也许他会高兴忘记肚饿。这斤米,煮上一小撮,加些青菜和红薯,还有那些小泥鱼和小鱼儿,黄鳝,是多美的餐食,今日回到家里,一定要让弟弟吃顿更饱的晚饭。
她的步子随着她美好的思想,越想越随着轻快起来,硕大的裤管在她的脚旁扇动,随着她快捷的步伐“扑嗒”地发出声响,像鲁迅先生在《药》里描写华老栓买到了人血馒头,正赶回去治儿子久病不愈的痨病一样兴奋,不知不觉时便回到了村落里。
由于自己行走的步子非常快,回到村落里,太阳还在西山山顶有丈把高的位置。时间尚早,她便去地里将稻草堆积成堆垛在田埂边,以备明年春天开播种子时施肥使用。明年,田和地是肯定要分下来的,村落里的人都这样说了,而且邻村的土地都在丈量,分到每家每户,按人头分,也按年龄分。阿爸不在家,生产队虽然没有大张旗鼓地说分给自己家那一块田,那一块地,但是这些稻草已经分下来了,似乎无形中定了形,这块田、这块地以后就给了你种,那时没人会帮你,自个儿的田地自个儿种,以后到底会怎么样呢?她不敢妄想。
忙碌了一阵子后,已经是黄昏时分,她才坐在田埂边上休憩一下,嘴角里上吹着额上的汗湿头发,一嗒一嗒地响。歇了一会儿,又急忙赶回家,正走着,又回过身来,得去荔花岭接弟弟阿乐。
她走着望了一眼天空,太阳变得霞红,在那山顶的树梢上,这个时候,弟弟该放学回家了,而且正赶向荔花岭山林的山路上来。
“这支铅笔事儿应该让弟弟高兴。”
闻伦自言自语地说,朝荔花岭山林里的山路这边走过来,来到山脚下,阿乐正好从山林那边走来了,远远的一见,小跑似走过来,一到近边便告诉姐姐,说肚子好饿了。
闻伦摸身上的铅笔,不见了,顿时急了起来。闻乐不知道姐姐发生了什么事情,顿时脸色泻白。他焦急地问:“二姐!你怎么啦?”
“掉了!……”闻伦一下子变得神经兮兮的,自言自语地说,仿佛就是刚才那瞬间掉了金元宝似的,而正巧自己走过的地方,刚刚有人路过,已经离开,走了不知道多久的时间,恰巧又是在一个拐弯处不见人,让人急着追上去叫喊:“喂,是你捡了我的金元宝。”跑去那个拐弯的地方,那人却不在哪里。
“二姐!你……”
“……”闻伦静下来想了想,记起刚才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自己把铅笔放在了田埂上。她急忙朝地里跑过去。看见铅笔仍在那儿,没有被人捡走。她拾起铅笔,紧紧地兜在手里,像失而复得的孩子,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
闻乐气喘吁吁地跟上来了,眼睁睁地望着闻伦,不太清楚姐姐闻伦这些反常的行为将意味着什么,或许只有疯子阿爹会这样——有这些行为,甚至乎也会说:“杀人了,杀人啰。”
“阿乐!你瞧,二姐帮你买了什么?”
“铅笔!”闻乐从姐姐手中抓过铅笔,是一支带有小人图纹的铅笔,一头还装有橡皮擦。
“好漂亮,二姐!我好喜欢,二姐,你真好。”
“二姐没有撒谎吧,说过有钱了,一定会帮你买带橡皮擦的铅笔。”
“谢谢二姐。”
“喜欢不。”
“当然喜欢,我太喜欢了,有了好的铅笔,我会写出更好的字。”
“喜欢就好,以后可不许说,不想去念书了。”
“哦。我一定认真念书,我还要学音乐呢。”
“音乐。”
“是呀,就是唱歌呀,我们音乐老师可漂亮了。唱歌的声音,跟小鸟叫一样好听。”
“小鸟,是百灵鸟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