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1987

第二百六十章 开粮站

“粮食已经在开始运,大概……需要两天的时间,全部的粮食都在进入陈先生的仓库!”

钱塘一听细想一番,一字一顿的说道。

抵不住心中的好奇,钱塘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

“陈总,问一句不该问的,你争着要这么多粮食,具体的目地是什么?”

这一次运来的各类粮食足有二十万斤,要不是刚好赶到各个收购点集体上交粮食,自己的仓库里面是现成的。

要不然短时间内,想要弄到二十万斤粮食,是很难办到的一件事情。

“没什么,我想要在这个地方开个粮站,所以我想先购进一点粮食保险。”

陈枫没有任何隐瞒的意思,反正绿洲道的粮店开了起来,钱塘肯定也会知道,索性痛快的告诉对方。

存二十万斤的粮食开粮站,那这个粮站的份量够足的。

钱塘听着不禁深吸一口气,他深知以陈枫的行事风格,这一批粮食绝对不是最后一批。

“陈总,往后需要我帮忙的,我一定马上赶过来!”

瞅准机会,钱塘立即表态。

钱塘是一个聪明人,跟他合作十分轻松,陈枫一听倒也没有拒绝。

……

随后两天,整座城市变得十分安静,似乎很多人都安分的下来,

只是局中人都心知道,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罢了。

第三日,一家挂着民生粮店牌子的店铺,紧挨着绿洲道开业。

粮店十分宽敞,里面卖的粮食应有尽有,大米、小麦、玉米……

所有你能想到的,都能在店里面买到。

不过民生粮店开业一两个小时,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进来买粮食,偌大的店铺显得十分的冷清。

平常来买粮食的市民,依然去绿洲道光顾常去的店铺。

毕竟民生粮站新开,不如在老店铺买得放心。

“新店开业,特价促销。欢迎大家来捧场!”

“新店开业期间,优质大米一毛二一斤,优质小麦一毛七一斤,优质玉米更是只要一毛五一斤……”

民生粮店门口,一个伙计对着人群,卖力的吆喝着。

优惠的价格一传出去,去绿洲道的市民不少停下脚发,半信半疑的走进民生粮店。

“高老太婆,这里小麦真的只要一毛七一斤,质量和绿洲道粮店的一模一样,价格竟然还比绿洲道的便宜一毛钱!”

“趁还没有多少人进来,我们俩赶紧多买一点,要是民生粮店只卖这一些特价粮,我们就要吃亏了哦!”

“伙计,我要五十斤大米,五十斤小麦!”

老妇人扯着嗓子一喊,就像是炸了蚂蜂窝一样,其他人也跟着抢购起来。

生怕晚上一秒钟,自己就买不到一样。

民生店铺热闹了起来,店铺外的人瞧见,也好奇的走了进去。

一来二去,整间民生断店挤满了人,声音都传到了粮店二楼陈枫的耳中。

听着一楼传来的买卖声,陈枫不自觉的笑了笑。

开粮店的第一步,已经顺利完成!

只要稳扎稳打下去,靠着绿洲道的民生粮店,会成为王若溪心头的一根刺。

“吴店长,就按照我们之前商量的,各类粮食加起来促销一万斤就停止!”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