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楚惊风和怜香他们几个有些不解。
其中以楚惊风最为气愤。
他咬牙道:“王妃,既然王爷已经变心,心甘情愿的留在那公主身边,为何还要去救他?”
他语气愤愤不平:“只怕到时候我们过去了,他非但不会感激我们,还会将我们给抓起来。”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他们去救。
他是全心全意的在为沈绾打算。
也不想沈绾在为了顾承恪而伤神。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
谁料到沈绾听他提起这回事儿,非但不伤心,反而展颜一笑:“他如今只是被下了毒而已,若是我就这样抛弃他离去,岂不就成了狼心狗肺之人?”
没错,从沈绾在见到顾承恪的第一眼,就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
之前的那些气话,完全就是说给那些眼线听的。
既然他们想听,就让他们听得够好了,正好也能够降低他们的警戒心。
“什么,王爷中了毒?”怜香轻轻的捂着自己的唇惊呼道。
沈绾并没有用人皮面具,而是将一坨又一坨的泥抠出来贴在自己的脸上,然后通过化妆术替自己易容。
在短短的几分钟的谈话时间里面,她整个人就已经大变了模样。
如今,她的脸上纵横交错,充满了沟壑,还是个鹰钩鼻,耷拉着眼皮,活像是一个阴鸷的老妇人。
但她的声音却非常的年轻:“我记得有些药可以控制人的心神,只怕他如今是中了药,或者是中了蛊毒,并非是真心想要和那莲安在一起了。”
若是顾承恪真的变成了那番样子,她自然不会再管。
可是这中毒她却是必须要管的。
一行人收拾好,便掉头往回走,杀了一个回马枪。
他们分成了三拨人,在不引人注目的情况下进了城,然后寻了一个偏僻的小客栈住下。
他们如今选的这个地段比较荒凉,和王都中心地带的繁华迥然不同。
四处都是佝偻着游行的人,这些穿着衣衫褴褛,仿佛行尸走肉一般漫无目的的游荡着,有的更是蹲在街边,眼神充满了茫然。
这就是胡国。
一个看似强盛的边塞国家,实际上内里已经充满了腐朽。
怜香跟在她的身边低声道:“原来他们胡国的京都都是这个样子,难怪要烧杀抢掠。”
她虽然是一个丫鬟,小的时候也吃过不少的苦头,可是怎么说也是能吃饱饭的,后来进了将军府,虽然每日也要做事,还要被主子责罚,可是能吃饱穿暖,还有银子拿,小生活过得也相当的滋润。
而她所看见的盛京也是异常的繁华,和这里根本不一样。
所以此刻,她心中除了那莫名的优越感之外,还有些感叹。
沈绾闻言却忍不住笑了:“怜香啊怜香,你还真是太天真了。”
“主子为何这么说?”怜香糊涂的看着她,小小的脑袋里面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他们胡国虽然土地部风物,可是却有很多的矿石山脉,再加上他们有很多的邻邦,只要与周围交好,将商业发展起来,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饿死的人。”说着,沈绾便摇摇头。
“可是你猜猜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这么做?”
怜香糊涂的摇着头。
“如果真的能够像姑娘所说的这样的话,那就不用打仗,不用死人了呀。”
胡国的君主是想不到这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