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
- 关于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赶山+打猎+打渔钓鱼+宠物+日常+轻松)身为兽医的周青山穿越重生到了1982年的秦岭小山村。开启万物之灵系统。捕鱼捞虾他爆护,赶山打猎他满载。路边践踏的野草都是极具价值的药材。他养的牛是秦岭杀人王羚牛,他养的猫是长着黑眼圈的国宝大熊猫,他养的鸟是濒危到快要灭绝的朱鹮。赶山有云豹护卫,金丝猴陪伴……日子过得风声水起,悠闲自在。当1988年颁布之后,他……
- 猫狗大战
“可以拐回家吗?喜欢什么样的麻袋?”(某男)
一个个都茶余饭后的看着墨瓷吃的那么香,又那么可可爱爱,布灵布灵的眸子,齐肩的小短发,发顶还立着两根有自我思想的俏皮头发,腮帮子吃的一鼓一鼓的,都快把这些人给萌化了。
墨瓷准备消减一下嘴里的食物再说话,就见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一道阴影自她面前落下,一脸开心的看着她,仿佛是好不容易遇见她的高兴,就如同小孩子看见好久没有买到的漫画书一样,虽然他没有笑。
一头棕黑色柔顺头发完美无缺的映衬着那张清俊如画的妖孽脸,墨黑清透的双眼倒影着她吃东西的样子,幽深安静瞳孔里仿佛就只有她一个人,时间在他的眼睛得到了永恒——静止。
“再看揍你哦。”握着骨头的手对着陆景胥挥了挥。
“好吃吗?”陆景胥似乎并不在意墨瓷的威胁,反而一脸好奇的问墨瓷食物的评价。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认识你吗?”像极了傲娇的小孩。
“陆景胥,不难记的,你可以叫我子胥,你叫什么?”
不回答他,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拿着手机结完帐就走了。
仿佛刚刚那个活泼的不是她。
心脏就因为刚刚陆景胥那句“不难记的”而出现了短暂的抽痛,那一刻她仿佛想起了什么很久远的事情,有几个画面一直频繁快速的切换着,。
“婵,我喜欢你。”
“婵,我的名字不难记的。”
“婵,婵!婵…”不停深情的呼唤着她的名字,她叫什么,婵吗?她是谁?
一阵阵剧烈的抽搐,与脑海里的昏天旋地,最终墨瓷倒在了一直跟在她身后陆景胥的怀里。
“boss,你…”害的我好找呀!剩下的话被陆景胥直接掐断了,诉苦,别做梦了。
“开车去。”
“好。”于是刚找到boss的下属又被使唤去开车了,他心里苦呀,boss也不提前说一声就出去了,害得他好找不说,结果手里还抱着一个软萌的妹子,这是什么情况。
这让习惯boss身边二十多年来无一雌性生物的他,怎么感觉怎么惊悚,比在午夜看了三部恐怖片还可怕。
于是他拿出来了上次在道月寺庙求得的避邪锦囊戴在了脖子上,这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