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尸领主

第四百一十六章 魔核与圣兵

但在排名上,黑格副塔主其实排在最后,但豪爽大方,以交游广阔而出名,所以黑塔很多联络事务都是由他出面,但若论真实实力,他不如其它几位副塔主。而这个隆美西丝正是另外一位副塔主的弟子,可以说,霍尔蒙罗之所以和黑塔搭上线,主要是拉上了这个隆美西丝的关系。

“这个,呵呵。我们也不是很熟,先前在火焰之河,我看不透此人,据我判断其应该是魔导师修为,只是失去了肉身,将元灵熔炼在了这个魔兽的躯体内,导致修为跌落了。之所以带他来参加这样的盛会,主要是想赚取点好处费,其次他帮我征战北洲的时候也立了功劳,想拉拢继续加以利用而已。不过,他既然不长眼挡了大师的路,那么这块魔核我自然会从他手中取过来交给大师。”霍尔蒙罗道。

“咯咯。估计没有这块魔核,你也会动手的吧。”隆美西丝和霍尔蒙罗相交多年,对他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话已出口就知道想什么了。

“还是大师了解我,只是先前有点看不透他,觉得还有利用价值所以没有动手,真是想不到其不显山漏水的原来还有如此多的财富,这就是他的罪过了。你说呢,大师。”霍尔蒙罗道。

“嗯,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隆美西丝道。

“好!”霍尔蒙罗没有拒绝,很显然隆美西丝不是担心霍尔蒙罗对付不了此人,主要是不放心他,为了这样一枚魔核和他这个朋友绝交虽然看似不值得,但在漫长的岁月中,这些魔法师早就冰冷如铁了,心中还有几分情谊谁还说得准。

但对于霍尔蒙罗来说,结交隆美西丝而卖掉黑角蝰这是最划算的,隆美西丝这次被派往北洲辅助暗魔一族征战,将来在北洲分割领地的时候,霍尔蒙罗还是要借助她的力量争取多得点好处。

最后一件物品被展示了出来,那是一把骑士剑,和普通的骑士剑没有差别,但蓝盈盈的迸射着浓郁的水系魔力,整体法看起来如同蓝色水晶一样,一看就不是凡品。

“这是从深渊一层水世界得到的,是一把圣兵。”负责拍卖的魔法师言简意赅,但他的话一出口,下面的人都露出了火热之色。

不说别的,仅仅是圣兵就足以让人眼馋了,即便是半圣兵,也是无比强悍的存在。有这样一把兵器在手,面对神殿的降神术的时候起码有自保之力。当然了,这样的圣兵起码要在黄金职业者手中,而且还至少要在三穴以上黄金职业者手中才能发挥出威力。

魔法师对于神殿又忌惮、又无奈,最重要的还是他们的降神术,神灵附体让他们难以抵挡,尤其是在三穴以上黄金职业者身上施展八级降神术,即便是大魔导师也得退避,甚至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唯一可以弥补的就是禁咒魔法和圣级魔法装备,还有一线生机。

“起价一百万魔晶!”

随着此人宣布后,价格随即被狂热的顶了起来,很快就到了一千万魔晶。

“一千二百万!”隆美西丝出口,同时低声道:“霍尔蒙罗,帮我拿下这个圣兵,我随后必有重谢。”

“我这里只有五百万火系魔晶,再多的话我也爱莫能助了。”霍尔蒙罗道。霍尔蒙罗知道,隆美西丝有一个骑士侍从,乃是水系黄金职业者,是隆美西丝一手把他培养起来的,跟随她多年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一剑仙魔
一剑仙魔
关于一剑仙魔:天道不仁,无情杀戮!以万物为刍狗,灭杀亿万生灵!以天地为熔炉,炼化万相众生!少年陈峰,崛起于微末,一人一塔一剑,以混沌之名重铸天道!以肉体凡胎,与仙魔争锋!
免费的午餐
剑修弱?一剑盖压万族天骄
剑修弱?一剑盖压万族天骄
关于剑修弱?一剑盖压万族天骄:少年热血,万族争锋!剑道衰落?那是我没修剑道!我这一剑平平无奇,但在座诸位拦得住吗?
百战九龙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吐槽的守秘者
真身是精灵公主,本少爷很慌
真身是精灵公主,本少爷很慌
关于真身是精灵公主,本少爷很慌:89章开始新篇章,故事风格会有点改变。(不是变嫁,但主角会和很多帅气男配纠缠)(不是百合,但主角会和很多美丽女配暧昧)(主角的人设就是异世界最美,但是主角偏就喜欢用伪装的男性身份冒险)一个钢铁直男穿越异世界成了一个被人哄抢的精灵美女,怎么办?在线等。穿越成一个日式西幻异世界的废柴正太后,阿坤煎熬了五年才有机会迎来自己的金手指。然后他发现,自己的真正身份居然是一个精灵
飙车乎
一品符修士
一品符修士
关于一品符修士:张子枫,身怀未知神体,本想平淡如水的躺平生活,苟活一生。奈何想要自由自在,只有制定规则之人,其余都如棋子。究竟如何才能大自在,只能一边苟一边走。符控天地,刀劈末日,龙肝凤胆来撸串。符文飞舞,刀意缠绕,诺大的修真界需要不一样的烟火。
秋叶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