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
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
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
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
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
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
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
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
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
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
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
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
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
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
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
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
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
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
“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
《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
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