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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娜8岁那年在龙舍里与绯夜立下血誓的故事,可以说充满了戏剧性。
以高贵的女王血脉之身,与低劣的侍级巨龙立下血誓,古往今来能干出这种荒唐事的只有洛娜一人。
洛娜当初抱着绯夜从龙舍里跑出来的时候,斯汀直接血压冲顶,被气得当场昏厥,醒来后连着好几天吃不下饭。
人与龙之间的血誓可不是什么象征性的东西,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不可违背的“誓言”。
血誓一旦立下,就意味着双方成为彼此的终身伙伴,不离不弃。
巨龙先死,骑士此生不寻新龙。
骑士先死,巨龙此生不觅新主。
这种充满浪漫色彩的陪伴,其实并非完全因为人与龙之间亘古传承的情谊。
龙骑士里没有那么多圣人,巨龙也不是什么圣兽,人龙情谊固然坚固,可也不是都像传说中那样纯净。新
水往低处走,人心总是高了还想高,有很多龙骑士随着见识进一步增长,心里慢慢觉得自己的巨龙不够强大,对其心生嫌弃,或者反过来也有。
这种时候,血誓就是维持人龙关系纽带的枷锁。
人与龙之间的血誓,立下之后就永远存在,哪怕另一方身死之后也依然存在,将会伴随终身。
一旦违背血誓,那就只有一个下场——体内龙血全面失控,身碎命死。
所以,当洛娜与绯夜立下血誓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她此生只能骑乘绯夜,纵使是贵为女王血裔,她也不可能冲破血誓的束缚,这辈子都无法再换一条巨龙。
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女儿,去了龙舍弄出这么个荒唐的结果,斯汀心情能好就见鬼了。
最气人的是,洛娜不是实力不达标,恰恰相反,她的实力完全超标,那条君级巨龙银魅已经处于白给状态了,她非不要。
不要君级,那你好歹拎一只侯级巨龙回家啊,再不济臣级也忍了,结果洛娜反手抱了那只堪称残废的侍级,斯汀一度怀疑女儿是不是故意搞他心态。
也还好洛娜作为女王血裔拥有足够的压迫性,再加上作为大小姐地位出众,族人们最多也就是关起家门,把这件事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谈,没胆子当面取笑,更没胆子去歧视绯夜。
这要是换某个扈从血脉干出这种事,怕是要沦为全族的笑柄,座下巨龙也免不了要被人冷言冷语。
...
话回当下,面对迪妮莎抛出的疑问——有没有后悔挑选绯夜——洛娜的回答没有一丝犹豫:“当然没有!怎么可能后悔?”
迪妮莎摸了摸后脑勺,说:“不过你必须承认,绯夜确实很弱啊,体型这么小,飞得不快,最厉害的能力也就是喷喷火,不会任何高级龙语。”
“你想,如果你当初选择的是那条君级巨龙,去年在黎明峰,你可能根本都不需要我,直接带着龙一起就把六王遗民收拾了。”
“绯夜没能帮上什么忙,被几台弩炮干趴,还不就是因为作为侍级巨龙,它实在太弱了。”
绯夜听后,吃肉的动作停住了,尾巴缩到肚子下面,垂着头坐在那里,喉间偶尔发出幽幽的哼哼声,显然是被迪妮莎说得很自卑。
迪妮莎说的也确实是事实,如果洛娜当年是和银魅立下血誓,现在序列阶级早就起飞了,哪会在黎明峰打得那么惨,主要原因就是被绯夜拖累了。
不过,洛娜的态度无比坚决,她直接跑到绯夜身边,抱着它的尾巴,故意用很大的声音说:“我的巨龙必须很强吗?我不这么觉得啊。”
“绯夜是和我立下血誓的伙伴,而不是兵器。兵器不称手可以随时换,砍钝了也可以随时扔,但伙伴不一样!”
“伙伴,就是陪伴彼此、不离不弃的存在,要保护它,尊敬它,爱它,就像爱自己一样。不管它是强是弱,也不管它是君级侍级,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我不会因为绯夜很强就洋洋得意,也不会因为绯夜很弱而悔不当初。在我的心目中,绯夜就是独一无二的伙伴,谁也不能替代!”
迪妮莎暗戳戳地问:“被拖累了也没关系?”
洛娜撇了撇嘴,愤愤不平地说:“有什么拖累不拖累的?打不过敌人,那是自己不够强大,老老实实承认就好,怪罪在龙身上算什么本事?”
“我以前也见过一些族人,立下血誓的时候表现得大义凛然,后来发现巨龙的实力不尽人意,又开始嫌弃对方。”
“这些人啊,自己实力不够强大,序列升不上去,不找自身的原因也就算了,反要去埋怨龙不够厉害,这种人贱不贱呐!太贱了这种人!”
洛娜说到这里,抱住绯夜的脖子,笑着说:“我啊,才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在意绯夜平不平安,跟着我幸不幸福。”
“你看它圆圆的脑袋,大大的爪子,多可爱呀~能和这么一条巨龙立下血誓,那是我的荣幸才对!往后余生,我都会爱着它,它也一定会爱着我!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为它感到骄傲~”
都说兽随主人,绯夜在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也有点洛娜的憨性,之前的抑郁一扫而空,躺在地上翻着肚皮,尾巴摇啊摇,笑得像一个几十吨重的大狗子。
听到这里,迪妮莎知道这次是自己格局小了,洛娜也是真的长大了。
这孩子身上缺点很多,毛糙,暴躁,做事不加思考...毛病能数出一大堆,但她有一点没的说,那就是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