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末,俏媳辣当家

第四百九十二章 不困于过往

相比团里那些简单的宿舍,小五这边的条件好太多了,一进屋就有暖气,屋里甚至还放了小冰箱,小彩电,现代化的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小美,你先住我的房间。”

小五说。

让小美到外面住,他不放心,也舍不得。这里是最好的。

“那你呢?”

“我和李明远住。你看到了,北方屋里都有暖气,很暖和,我打地铺。”

小五憨憨地道。

“那怎么好意思?”

小美不安。

“没事,再过一段时间,咱们去看房,找个合适的买下来,就可以有自己的家了。”

小五美滋滋地道。

“买房?在京城?”小美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那要很多钱吧?”

“还好,三五万吧,也不算多。”

小五很平静地道。

“三、五万还不算多?太吓人了,靠工资一辈子都买不起。”

小美扳着指头算了下,感觉她在京城是买不起房了。

“不多,我们店里生意不错,年底发了奖金,有两万块呢,再攒攒,很容易就能实现。”

小五平静地道。

他现在还不想说股东的事,因为他怕小美会受到惊吓。

本来她就自卑,觉得她配不上他了。

现在再一说,他是京城里的富人,她不是会跑得更远?

果然,小美一听是奖金,松了口气,随即难以置信地道:

“你们的生意得好成什么样?奖金这么高?”

“等你上班就知道了。上班很辛苦,会忙得脚不沾地。”

小五先提前预警。

“辛苦我不怕,我怕没钱赚,怕不能独立。”

小美倒是被这巨额的奖金打了鸡血。

“不怕就好,呵呵,休息几天,等店里营业了,你看要在哪个店上班都行,你自己挑。”

“什么?还有几家店?”

小美知道老板是纪远,这是他们推出来的明面上的老板,不由感叹纪远这么年轻,还能做出这么大的事业。

刚才在店里,她就觉得这家店位置优越,估计店租等各种费用不少,能在京城开这样的店,纪远不是普通人。

但万万没想到,除了这家生意红火的店,纪远手头还有几家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纪远这么年轻,又是个姑娘,还能经营这么大的生意。

如果一辈子活在那个小县城,小美觉得,这些永远不是自己能想象的事。

一时间,纪远的形象,在她眼里更生动了,连心情都受到了鼓舞。

前几天在家里,抑郁担心的情绪一扫而光,人也肉眼可见地放松下来。

“小五,我们在京城好好生活吧,以后,我也要做一个像纪远这样有本事的人。”

“会的,以后你锻炼一段时间,有经验了,咱们也买了房,你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我们出自己开一家小店。

在京城,现在开店的生意都还挺好做的,一家小卖部,都能养活一家人。”

小五也憧憬道。

“小五,小美,出来吃饭了。”

李明远带着公鸭嗓的声音响起。

他现在正处于少男的快速发育期,现在营养充足,个头一个月都能蹿三、五公分。

“好,马上。”小五赶紧回应。

二人收拾好,洗了把脸,就到店里。

火锅店还没开张,今天为了欢迎小美的到来,纪远让大家在店里吃火锅。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国匠精魂
国匠精魂
关于国匠精魂:贾晓臻和陈阿丽是大学同学,一对恋人,小贾为留学归来的国家查检研究院一处处长穿越为上世纪90年代大学毕业刚刚入职的公务员,他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快、知识面广、会多国语言、动手能力强,决策迅速准稳、勤于奋斗,有心机、有手段的特点,注意有心机并非用于算计他人,而是为了在生活中更好地达成目标,再阿丽的巧妙帮助下,促使他创造了一系列工作成绩。阿丽坚韧独立、勇于决断的性格。原就业单位效益不好,后下
农夫在城有点乐
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
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
关于反派,求求你给主角留点活路吧:黄东穿书了,穿成一个富二代小反派。只要他被主角亲手杀死,他就能带着黄家所有家产回到原本的世界。于是他一边赚钱,一边去主角面前作死。然后他发现,自己无敌了!主角崩溃大哭:哥,我真没本事杀你,求求你放过我,给我留一条活路吧!
柴不犬
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
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
关于重生后拒接盘,开局疯狂搞钱:楚尘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苦苦追求四年的女神竟然是找自己接盘的,而儿子也不是他的。结婚十年,一直在伺候别人的老婆孩子,而那个人是上市公司的总裁,在天霖市只手遮天,十年间一直在暗中打压他,把他压在底层,翻不了身,最后更是惨死在对方的手上。好在楚尘重生了,这一世他要疯狂搞钱,疯狂的报复,
为你遮伞
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
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
关于随机美食摆摊,顾客纷纷建群堵我:平行世界的唐晨意外获得美食摆摊系统。每月系统随机指定一个地点,随机一个美食品类,摆摊成功自动获得美食点,可用来抽奖。没想到美食摊俘获一批又一批顾客,他们还建了几百个群来堵唐老板,只要唐老板一出摊,他们要第一个排队买到。
南方小子
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
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
关于被囚五年,替嫁后国公府跪求我原谅:苏知之是国公府养了十六年的假千金。真千金一回府,就假装落水陷害她,于是全府上下便将她这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送到了吃人不吐骨头的玄林塔。五年后,国公府竟良心发现将她接回府,只为代替真千金嫁给只剩一口气的锦王魏顾箫,锦王一死,苏知之就会被活埋陪葬。可苏知之是谁?吃饭可以吃亏绝不行。替嫁就替嫁!锦王要死了是不是?她就给救活了。锦王没钱了是不是?她就散金万两。锦王看上真
七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