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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闹十四岁生辰是在宫里过的,算起来,他在宫里已经小两年了,从小屁孩长成了小少年,个头已经超过了谢如清,正经的长大成人了。
去年生辰他回家过的,今年皇上说要给他在宫里设宴,这意思已经挺明显了,皇上就是要昭告天下,齐小闹是他看上的接班人。
齐小闹这个年纪,反叛心最是重的时候,人虽然老老实实在宫里待着,但没少打主意逃跑,去年黑叔进京,齐小闹就跟着他跑了。
黑叔对此喜闻乐见,他本来就喜欢小闹,一心想着培养他当接班人,齐小闹说要跟着他去南方跑一趟,他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皇上跟齐晏之哪里有不知道的,但他们没拦着,小孩子想跑,你越拦着他越想跑,不如由着他去。齐小闹可开心极了。少年人,天生向往浪迹天涯,这跟他小时候出门的感觉不一样,此时他是志在千里,心潮澎湃,又怀着终于摆脱皇宫的畅快,别提多痛快。
他这一路跟着黑叔去了南方,黑叔最近在南方做矿藏生意,他没接触过这个,十分的新奇,一路长了好些见识。哪想回来的路上遇上了大雨,船走不了,就这么耽搁在了半道。
当地连日暴雨,水都淹到了床边,田地商铺都淹了,百姓损失惨重苦不堪言。那几日,齐小闹见过的饿殍数不胜数,触动极大,尤其当地父母官不作为,他一气之下,直接带人闯进那破官的家中,做主抄了家,将家中的粮食全部放给了当地的百姓,将那些无家可归的百姓都安排进了官府暂住。
本来是路见不平之举,没想到齐小闹被当地百姓奉为了在世活菩萨,名声很快传便了十里八乡。
后来皇上派的赈灾大臣来了,众人这才知道齐小闹是庆阳侯府小公子,齐小闹便也没谦虚,亮明了身份,顺便给他爹还有皇帝舅舅做了回好名声,一时不说名声大振,那也着实是动静不小,百姓对皇上还有庆阳侯感恩戴德,对庆阳侯小公子的义举赞誉有加。
闹了这么一圈,齐小闹也不好意思再躲着藏着的浪迹江湖,索性又老老实实回了宫。大概是见识了人间疾苦,齐小少爷心里多少有些沉重,人看着沉稳了不少,在宫里有事没事没事就要过问一下赈灾事宜,已经有了心系天下的样子。
赈灾并非只是赈灾,牵扯的事情是各方面的,包括来年的收成,百姓的税收,国库的粮食储存问题,还有牵扯贪官污吏。那段时间皇上焦头烂额,还累病了一场,正直壮年的人,一下子苍老了许多,齐小闹着实看不下去,便帮着皇上处理一些政事。
这一掺和政事不要紧,齐小闹越发觉得这里也有问题那里也有问题,他这脾气,看不过去的事都要管一管,大概是天生的操心命。
毓宁对此喜闻乐见,便趁着这机会,好好养了一段时间的身体,越发觉得自己在这位子心力不足。倒是齐小闹越发叫他吃惊,这孩子做事情那叫一个雷厉风行,为人处事还老练,朝廷里的一些大臣不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是一个孩子瞎胡闹,给他穿了不少小鞋。他哪怕心里不痛快,但表面上从不显露,跟人客客气气,一句把柄也不给人留,办起事来也一点不含糊,叫人一句不是都说不出来。
毓宁静养之初,天天有大臣觐见,苦劝皇上不能把国家大事交给一个不懂事的娃娃,那话说得别提多危言耸听,好像齐小闹掺和点政事就要国将不国了似的。
可后来渐渐的,来觐见的人说的就不是齐小闹办事如何了,因为他们也挑不出毛病来,但拐弯抹角的,说的都是皇上立太子一事,言外之意便是,庆阳侯父子把持朝政十分不妥,皇上得尽早培养一个太子才合适。
毓宁敷衍了事,就是不提太子,等他能重新理事了,齐小闹就还上学上学,众臣见他好像也没有捧起小闹的打算,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直到今年起小闹生辰,皇上要设宴大办,大家才回过味来,皇上这是明摆着已经把齐家少爷当成是接班人了。
这下有心人变坐不住了,社稷如何能交给一个外姓人,皇上这明摆着是胡闹。
又有人猜测了,皇上留齐家少爷在宫里,未必是要立太子,有可能是要培养一个辅佐公主的人呢,假如齐小闹娶了公主之一,将来成了皇家女婿,那倒是名正言顺。
如果是当皇家的入赘女婿,那外人就管不着了,人家皇上爱选谁就选谁,但也因此,有些人家又打起了皇上女婿位置的主意。
比如吴侯家的四公子梁志。
梁家也是老牌家族,梁志是吴侯的老来子,长得是一表人材,吴侯自觉这么优秀的儿子,将来哪怕当太子都使得,当个入赘女婿那更是绰绰有余,比那什么齐家少爷合适多了。
那梁志长得十分能唬人,京城里好些小姐见了他就脸红,平日里明明跟其他纨绔一样游手好闲,但因为脸好看,显得就像个正经人。
这日宴会,主角是齐小闹,他平常穿戴十分随意,今日皇后特意给做了一套新衣裳,看起来又精神又俊。但这梁志穿戴得却十分浮夸,像个花花公子,明显就是来抢风头的。
“你们说是齐小少爷好看,还是梁四公子好看啊?”小姐们聚在一块,偷偷讨论两个京城最俊公子哪个更好俊。
“当然是齐小少爷啊!”几个小姐好不犹豫道,“齐小少爷那张脸比小姐们都好看,我每次看了他都嫉妒的要命,而且他身上有种侠气,有时候坏坏的,我不知道怎么说,总之特别迷人!”
“对对对!我也这样觉得!”
“可是,我比较喜欢梁四少爷那样玉树临风的,看起来很有风度。”
“对对,我也喜欢那样的……”
小姐们喜好不同,有喜欢这样的就有喜欢那样的,不过两个人都是很吸引女孩子就是。
阿英自然是吃齐小少爷那模样的,在她看来梁志太做作,整天装得像个风流才子,其实草包一个,身上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风度,像个小白脸,看起来还没有阿康健壮,平日里除了会变着法的哄小姐们开心,屁用也没有。
偏偏梁志爱来寻她玩,尤其是最近,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有事没事就在她面前晃悠,要么是给他念酸诗,要么给她送花送草的,阿英烦不胜烦。
“二公主今日这身衣裳好看,天青色清新明亮,十分衬二公主的气度。”梁志一身白衫,两手背在身后,彬彬有礼地站在距离阿英一米之外,有礼有节地说。
简直是放屁,阿英心中腹诽,她一点也不适合这个颜色,她更适合大气明艳的颜色,只不过因为齐小闹喜欢这种清清爽爽的颜色,她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才穿的。
倒是阿康清秀,适合这样的,也就是因为有一次齐小闹夸阿康的衣裳不俗气,阿英才记在了心里。
可她穿了半天了,也不见齐小闹过来夸她,反倒是她不想见的人违心过来夸她。从这一点上看,她倒是希望齐小闹能跟梁志学学,因为齐小闹完全不懂女孩儿心思,简直是根棒槌。
“你上次不是还说我穿红色最好看的?”阿英对着梁志向来不客气,明里暗里的讽刺,但梁志不知道是脸皮厚还是听不懂,该怎样还是怎样。
“红色大气端庄,雅色清新动人,场合不同,各有千秋,今日这场合,你穿这身就是最好看。”梁志这嘴里大概是抹了蜜,什么话都说得漂亮。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话,哪怕从毓珏那样的人嘴里说出来,也叫人气不起来,明知道是恭维,但女孩子就是爱听。
“梁公子果然深谙穿衣之道,今日也是数你最玉树临风呢。”阿英又刺了他一句。
梁志笑了笑,不见恼意,“多谢二公主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