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红是个识趣的人,从来不欠别人什么,也不愿意麻烦别人。孤儿出生的他,其实很会看人脸色。他心中明白,不穿这件衣服,就只能继续裸着,对方似乎对这事乐此不彼。
一点红没这种喜好,被人围观身体。为了不继续在寒风中发抖,他不情不愿将这一套衣服换上。朱见深还为他准备了底裤,真是贴心得让一点红想要哭,他完全不想受到这种体贴关照!
一点红穿上红衣,才发现这衣服料子有很多头发丝细的金线,组成了奇怪的类似符咒的暗纹,却很美观。
朱见深打量对方,满意的点点头道:“这衣服刀枪不入,我观你近期有血光之灾,尽量穿着吧。”
一点红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朱见深淡淡道:“因为你叫一点红。名字里有个红字。我对红有种特殊喜好。”
楚留香暗想,此人如此喜好红色,会不会跟红领巾有关系?就听见朱见深呢喃道:“贱内还等着无花拜堂成亲,三年抱两。”
“……”楚留香深深同情跳湖逃走的小伙伴。
等一点红穿戴整齐,朱见深就将一只酒杯,塞到对方手里道:“小红,来喝酒。”
“不喝。”
朱见深劝酒道:“凡事都有第一次,比如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见你……”后面心照不宣,都知道在指一点红的行为艺术。
一点红:“……”到底是谁害的!
朱见深自己斟满,也给楚留香斟上一杯,徐徐道:“小红,你从不喝酒,是因为酒能使人手颤心软,握不住剑。我这酒却非同一般,喝了能增强内力。偶尔醉一回又何妨?这条船上,有我和楚贤侄在,难道你还害怕有人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伤你?握不住剑就暂且放下剑,这种时机可不多。”
一个杀手握不住剑,无法保持清醒,那么他就离死不远了。但偶尔不用去握剑时刻防备,有人守护在身边的感觉,新奇而美妙。
一点红放下手中剑,却没有去握酒杯,依旧坚持自己的本心。他盘膝坐于两人中间,问道:“你说的那个与我很相似的人是谁?”
朱见深道:“白云城主叶孤城!”
提到这个名字,楚留香和一点红都微微动容。
一点红道:“可惜他已经失踪半年,江湖上说他卷入南王谋反之事,被秘密处死了。”
“江湖传闻不可信,这是谣言!”朱见深辟谣道,“我知道他在哪。”
“在哪?”楚留香和一点红异口同声道。
朱见深饮了一杯酒,淡淡道:“大沙漠。”
作者有话要说:蠢作者不小心夹到了食指,疼死tat先发二千字给大家解解馋,明天会多更一点。
————
感谢以下几位红领巾!感谢诺啊诺的手榴弹~=3=
读者“包子吃包子”,灌溉营养液+1
读者“包子本命”,灌溉营养液+1
读者“包子本命”,灌溉营养液+1
枫叶扔了一个地雷
荒昼舞影扔了一个地雷
晚风凉夜扔了一个地雷
诺啊诺扔了一个手榴弹
晨已翩翩扔了一个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