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对于这里的地形既不熟悉又不习惯。官道又窄不说,而且尚途有三三两两的山越人,不能去。走山路吧,万一跑到山越大本营去那就要哭死了。
“我也不认得路……”孙小姐犹豫的四处张望了一下,靠在这个怀里好舒服。突然间又想起什么来了,大声说道;“不要叫我小妹,你不是我哥哥,疯子!”
果然是个娇蛮任性的丫头,才救你一命又变得嚣张起来了。张锋笑笑,不去理会她无力的抗议。
“那现在怎么办?乱跑一通?”
“我也不知道,你是男人你看着办吧。”孙小姐心安理得的靠在张锋强壮的怀里,反正抱也抱这么久了,换过来被他抱抱也无所谓了。
“晕,原来是个路盲。”女人哪个年代都一样,天生路盲的比例还真是高。
两人跑了一会,又放慢马速,耳边好象又传来山越人那苍蝇般的说话声。
“我靠,这山越人难道长着共党的那种腿,比四个轮子的还快?”张锋有些傻眼了,他终于发现在山中马速放不开不说,对方还非常擅长在山地里奔跑。
“共党?是什么啊?”孙尚香好奇的时候,一点也不骄蛮了,倒有点温柔的成分。语气又柔又绵,吴侬软语的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
张锋听了心里一阵发酥,色不迷人人自迷,骨头都好象有些软了。
“呃,一种跑得很快的东西。”
“噢,难怪。”
张锋看了看太阳,决定折向东跑,那里是海的方向,虽然沙滩有可能留下马蹄印,但是至少那里肯定不会有山越大本营。
“小妹,怎么你没杀过人?”
“疯子,再次警告你不要叫我小妹!要叫我孙小姐!”
“哦,孙小姐小妹!”
虽然看不见孙尚香此时的脸,想也想得出她正在狂翻白眼。
好几次,只要一停下来没多久,山越人就象附骨之蛆一样出现,张锋没办法,只好委屈血枫了,要不是血枫耐力好又跑得快,搞不好当年辽东那一幕又要上演了。
不过这一次倒蛮惬意的,怀里还搂着个香喷喷的弓腰姬,上次却是跟着那个臭男人田畴。
想到这里,张锋呵呵的笑了起来。
怀里的孙尚香奇怪的望了他一眼,撇嘴道:“真是个疯子,被人追杀还能笑得这么开心。”
“这还不是因为有你陪着么?”张锋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跟MM斗嘴从来都是占便宜的。
“你!”孙尚香恼了,让你占了这么便宜就算了,好歹你也是在救我。可是嘴上还这么不依不饶的。但是身体在他怀里,伸出的手却打不着,只好落在他那两条紧紧贴着自己,已经都出汗了的两条大腿上,狠狠的拧了一下。
“哦哦哦!——”张锋直抽冷气,怎么一千多年前的女孩也会这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