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为红云,天命成圣

第676章 混元锤猛,剑丸终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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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仙手中的宝剑也是堪比先天灵宝的法宝,十分锋利,数次都差点将驳忘的脑袋削下来。

剑仙差点被剑器削掉脑袋,也算是讽刺。

驳忘也知道自己与乌云仙实力差距巨大,若是不动用剑丸,迟早是会死在乌云仙的手中。

可是乌云仙既然敢来找他寻仇,那自是有了对付剑丸的底气,驳忘手中虽然已经不止剑丸这一个底牌,但他其实也并没有底气另一个底牌也能对付乌云仙。

可现在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若是再不动用剑丸,那他就真的是要死在这里了。

“既然你这么快就想要见识曾让你们饮恨的剑丸,那我便如你所愿!”

最后一枚被通天教主蕴养过无数年的剑丸从剑匣之中飞出,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锐利刺眼,此刻不仅是剑丸化剑,连光芒都随之化为利剑,只是看到剑光,就让乌云仙感到自己的眼睛就像是被无数把小剑穿刺,无比生疼。

“这一枚剑丸要比之前那两枚更加强大!”

乌云仙即使早已经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可是在真正见识到的时候,还是被惊讶到了。

曾经他和吞神圣子一同面对的两枚剑丸,他本以为就已经是极致了,可是在看到这一枚剑丸时,他才发现,原来之前的两枚剑丸也要稍逊一些。

他手中亮出了一件法宝,名为混元锤,是通天教主亲自赐给他,让他拿着这件法宝为吞神圣子报仇。

混元锤是一件先天灵宝,敲击下去便可将身前之物化为混元,不管是什么都挡不住一锤。

所谓混元,便是万物虚无的状态。

剑丸虽强,但只要将其化为混元,便能轻松制住。

可是当发现这枚剑丸如此强大时,乌云仙也不知道自己的混元锤是否能够将其制住。

但不管如何,这就已经是他最后的手段了,既然通天教主会拿出来给他,那就肯定是有用的的,反正最后不是赢就是死。

剑丸释放出了最为强盛的剑光,方圆亿万里的生灵都感受到了剑光之中蕴含的强大力量,众生皆匍匐,蝼蚁皆蛰伏。

这一剑就如同开天辟地之时的那一道光,直接照亮了天地,横亘在太古之前。

剑气四溢,因为远离了朝歌,驳忘完全是放手一战,根本没有对剑丸有任何的压制。

“来吧,来吧!让我领略这最后的一剑吧!”

乌云仙兴奋地大吼,这一剑过后,不是他死去,就是他为师兄吞神圣子报仇。

乌云仙将手中的混元锤擎了起来,向着璀璨的剑光就砸了过去。

“可惜了!”

红云叹息一声,他已经看出了这一战的结局。

剑匣本身就是通天教主的法宝,三枚剑丸也是被通天教主所蕴养,其中蕴含的威力到底怎么样,没人比通天教主更加清楚。

既然通天教主会将混元锤交给乌云仙,让他用这法宝为吞神圣子报仇,那么说明混元锤定然可以压制最后一枚剑丸的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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