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乡野贤农

第五零八章 跟我讲条件?

顺便说一句,他下在你身上的盅虫,我已经替你解决掉了。所以你也不用担心,品尝那种盅虫噬体生不如死的滋味。这也算是,我表示的一点诚意。”

先前捆绑阿姆特的时候,沐正峰也替他把了一下脉,发现这家伙体内同样潜伏一条盅虫。虽然不如噬心盅那般恶毒,却同样是种极其诡异的盅虫。

一旦那位盅师,想要阿姆特的命,便可随时驱使盅虫,让阿姆特感受一下生不如死的滋味。靠着这种盅虫,也许那位盅师很放心,并且不怕阿姆特背叛。

听到这话的阿姆特也很震惊的道:“什么?我的子母盅,你解了?”

“怎么?你在怀疑我的能力吗?你睁大眼睛看看,这罐子里的是什么?”

从口袋掏出手电跟密封罐,沐正峰将先前诱出的盅虫,让阿姆特看了个仔细。确认沐正峰能解盅,阿姆特突然道:“他的情况我可以说,但我有个条件!”

“你确定要跟我讲条件?”

“不敢!你能解盅,想必也是一位隐修。这些年,我承认做了很多十恶不赦的罪。但这些并非我的本意,事实上我也是个奴隶,一个被盅虫控制的奴隶。

非但我中了盅,那怕我妻子跟儿子,都被那个邪恶的家伙给控制了。如果我不听他的话,不但我会死,我家人也会死。所以,我没的选择!”

听到这话的沐正峰,对此并不觉得奇怪,却很平静的道:“你的条件是,让我救你的妻儿?可你应该清楚,我为何要救你的妻儿呢?”

“我可以给钱!这些年,我也存了不少钱,我可以都给你。”

“钱对我而言,作用并不大。”

“我还可以给你其它组织的位置,还有跨境的组织人员名单。这些,应该够诚意了吧?”

站在沐正峰身边的云雀,一听这话赶忙道:“守长,这个对我们而言很重要。”

伴随云雀开腔,沐正峰沉默数秒后道:“好!我可以答应你,待解决了那位盅师,我会出手替你妻儿解盅。至于你妻儿的位置,你告诉里卡就行!”

“谢谢!里卡,虽然你背叛了我,但我还是想求你一件事。如果可以的话,能否让我的妻儿到你的国度生活。没了我的庇护,即便解了盅,她们也很危险。”

“可以!可前提是,你提供的情报,要真实有效才行。”

“请放心,我发誓那些情报,都是真实可靠的。毕竟,这是我原本用来保命的东西!”

随着条件达成,阿姆特也很干脆说出盅师的位置,还有关于盅师的情况。得知这位盅师没有弟子,沐正峰也长松一口气。真要五毒门重现,那也很麻烦的。

等他交待完这一切,阿姆特也很平静接受了沐正峰对他的处理。没让他受罪,一掌震碎其心脉的沐正峰,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算是给他一个痛快。

随后跟云雀交待一番后,沐正峰再次踏上征程,准备找那位盅师,好好清算一番!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入狱五年,出狱已无敌
我入狱五年,出狱已无敌
关于我入狱五年,出狱已无敌:顾风本江陵大少,却因继母姬彩月的阴谋家破人亡,他更是被打上弑父灭族的恶名押往龙岛监狱问斩。五年后,顾风以无敌之姿重返江陵。妹妹被霸凌,全身皮肤被烫烂,顾风驾驶直升机冲天而起,横跨千里抵达滇北,众目睽睽将罪魁祸首一拳轰杀!滇北第三大家族少爷吕狂故意撞死顾家老管家的妻子,顾风冲入帝天酒店,一拳轰杀!管你王侯将相,惹我顾风,杀无赦!那一日,姬彩月宴请四方,春风得意,那一日,顾
当空皓月
流落海岛:这校花太傻白甜了
流落海岛:这校花太傻白甜了
关于流落海岛:这校花太傻白甜了:一场海难,无数人葬身大海,叶锋和一群幸存者,流落到了神秘的岛屿上。然而,这岛屿,仿佛被下了魔咒,要困死岛上的所有人……
秋寒叶
抗战:黑云寨大当家,无限爆兵!
抗战:黑云寨大当家,无限爆兵!
关于抗战:黑云寨大当家,无限爆兵!:当许震穿越到炮火连天的抗战世界,一下子就郁闷了。好巧不巧的,自己居然穿越到了黑云寨,成为了一名土匪。一想到自己要在谢宝庆的手底下混吃等死,他就绷不住了!这窝囊日子,谁愿意过?幸好有人口养成系统绑定,一下子就让许震手上有了最丰富的兵源!许震决定,干掉谢宝庆,接管黑云寨!哪怕做土匪,咱们也要做最牛的土匪!一年后,李云龙带着独立团来到黑云寨,打算搞点副业。当他看到无数
流浪人学长
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
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
关于少年快马扬帆,毕业直接入职保安:叶凡,一个平凡的三年制大学生。除了样貌,别的一无是处。一毕业直接入职翻斗花园小区当保安,少走40年弯路。在这个小区内他结识了贴心宝妈,主动御姐,被害妄想症教授,多金女总裁,甜美可爱富千金,腹黑傲娇大明星……所以这到底是男人的幻想乡,还是女人的圈套?
一纸灰尘
我能复制技能,但可能会变癫
我能复制技能,但可能会变癫
关于我能复制技能,但可能会变癫:++++从小脑袋里有个肿瘤的林若缺,终于在二十多岁后,肿瘤成功发展为脑癌。本来只想安安静静等死的林若缺,被卷入一场名为秘境的生存游戏中。虽然碰巧就此觉醒,成为天道者,摆脱了脑癌的困扰。但却选择了被所有人都嫌弃的大道。唯有林若缺知道,自己这大道……似乎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呐。……对面的警察敲了敲桌子:这就是你不穿衣服在大街上狂奔的理由?
吃个大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