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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奴可算是泉州各军中的异类,他看不惯汉人的勾心斗角,玩儿阴谋,斗心眼儿;也对汉军将领那种靠关系,而不是靠战功得到升迁嗤之以鼻;同样认为蒲寿庚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不惜对昔日的主人下手,这与蒙古人的性格都格格不入。 因他一直恪守着一个蒙古勇士的信条,渴望战斗,喜欢杀戮,便也不能像其他蒙古人一样迅沉迷于繁华之中难以自拔,使他在泉州倍感孤独,成了别人眼中的怪物。
当下城防已失,退守的最后一块地方也岌岌可危,而父亲唆都却被阻于城外无法入城,百家奴酒喝的不少,但也知道当下为由擒住南朝的小皇帝才能迫使宋军退兵。蒲府位于城南子城之外,与其所在的南城头不过里许,纵马狂奔也不过是片刻的功夫便达。
百家奴作为一个沙场骁将,自然清楚要冲到主将的跟前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以他和南军交战的经验来看,面对骑兵的冲击,宋军若是没有险地或是城防可以凭仗,往往是一触即溃,从不敢接战,更不要说苦战了。而当前的形势对自己也十分有利,正面列阵的宋军只有两千余,己方尚有骑兵五百余可用。按照以往的惯例,一百骑兵便可击溃上千的南朝步军,自己冲破眼前略显单薄的阵势并非难事。
另一方面,南朝小皇帝也是自寻死路,那城头之上视野虽好,但离战场也太近。且其是面向城中,背后便是城壕,根本无路可退。百家奴由此断定只要自己动作够快,攻击迅猛,即便受些损失也能够将小皇帝生擒活拿,迫使南军退兵,甚至投降。若是‘正常’的情况下,百家奴所想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要知道当年蒙军百骑破敌的战例并不是少数。而他手下的精骑尚有五百可用,加上喝点酒脑子热、胆子也壮,便要出战。
蒲寿庚此刻虽为泉州脑,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尴尬,还需借助唆都的势力才能稳定泉州局势。有此心里作崇,自然对百家奴也是恭敬有加,不敢得罪,况且在这危急之时期望唆都解围。而百家奴对其并不感冒,也不将其放在眼中,自己想干便直接动手,连个招呼都不跟他打。
百家奴没想到的是此南军,已非彼南军,他们不仅极度终于小皇帝,且装备了足以傲视当代的利器。因此他的行动刚刚开始便遭到宋军猛烈打击,死伤惨重。但他依然不想放弃,孤注一掷的起攻击!百家奴双腿加紧马腹趴在马背上,以靴跟的马刺不断磕击,战马吃痛前窜,越跑越快,而他身后也有骑兵控制住受惊的战马,追了上来,竟聚起百十余骑。
‘噗!’百家奴作为长在马背上的民族,自然清楚这么短的距离上若想将度提高到极致只能采用非常手段,在距离敌阵尚有百十步左右的时候,他抽出匕插入马臀。其坐骑本就是良驹,受了这么大的刺激更是疯了一般的向前奔跑……
“举弓!”在前指挥的陈凤林眼见敌骑快冲了过来,立刻令弓箭手拉弓搭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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