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清漓这才想起来还没问鬼原主钱家在哪儿呢,算了,她正气恼着呢,肯定不会说的。
见天色还早,南清漓决定玩一会儿雪,然后去里正文瑞家坐坐,就说自己脑袋疼,因此连带记性不好了,忘了娘家在哪儿。
距离山脚不远的一片缓坡被低矮的灌木簇拥围拢,玩心大起的南清漓席地而坐,捧了洁白的雪,一点点舔。着吃,清凉而微甜。
没错,南清漓就是舔。着吃的,怕啥?又没有谁看见她这副丑丑的吃相!?吃完了一捧,她太想念冰激凌的味道了,又掬起一捧。
吃了好几捧白雪后,南清漓不太口渴了,从篓子里拿出来梳妆匣,将荷囊里的首饰逐一放入。
端详着手里的荷囊,南清漓不得不承认,原主的绣活不错,她差了人家十万八千里。
这真的不能怪她,虽然她从小跟着奶奶长大,针线活也是接触过的,曾经她纳出来的花鞋垫连奶奶都夸赞呢,但是后来学业工作各种忙碌,她就日渐生疏。
所以现在的她仅仅会缝扣子……不,连扣子也不会缝了。
因为眼见为实,南清漓看到这儿的人都穿古装,普通的衣服随便系根带子,体面讲究的衣衫才缀扣子,而且都是那种繁难复杂的古式盘结纽扣,她身上的嫁衣就是这样的。
“看啥看?在文家屯子里,我绣出来的荷囊漂亮着呢,毫不夸张的说那是谁见谁夸,可是我爹娘死心眼,他们说做针线费眼,不让我做绣品卖钱,不然我肯定攒下一大笔嫁妆了。”
鬼原主的叨叨飘入南清漓耳朵,后者在意的是南家很爱惜原主这个女儿。
不想听鬼原主叨叨不休,南清漓收起来荷囊,神来一念就想看看原主的素颜,与前世的自己相比怎样。
南清漓支好了梳妆匣的铜镜,看见里面的这张脸还染有几痕血渍,马上抓了雪,细细地擦了一遍。
原主的素颜只能勉强算得上周正,肤质略显粗糙不说,左耳边还有块杏核大小的浅褐色胎记。
南清漓无语望青天,自己前世比这原主漂亮好几倍,好不好?为什么小说里别人的穿越都是各种高大上?
坑爹的穿越!?鬼原主竟然看出了南清漓的几分心思,她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直到南清漓将梳妆匣收进了篓子里。
她摸着自己的脸,嘚瑟,“你太丑了,我现在可比你漂亮一百倍,我这样的就是那一生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你这样的也就是个奴婢命,卖给大户人家做个粗使丫头,人家也看不上眼。”
脾气好不等于没脾气,南清漓真想怼一句,“你想太多了,你只是一只鬼而已,千金小姐都是活的,活的!”
但是她最终同情原主可怜巴巴的遭遇,忍了,她在雪地上打起滚来,欢畅地滚来滚去……
十丈远处几十棵古树参天林立,繁枝交叠的树冠间,一袭银灰衣衫的男人长身玉立,遥望着视野里那抹时而宁静,时而欢脱的身影,微微蹙眉。
如果某跟班宝宝获悉自家的爷匆然离开,正在这儿遥望南清漓吃雪发呆,以及洗脸,驴打滚,那么他绝壁会将鸡杂碎弄得相当难吃,然后在雪里裸,睡到天黑又天亮,好好思考一下人生。
“给我记住了,你的身子是我的,不准吴大顺碰一下!”
南清漓看看红日西沉,站起拍拍身上的雪屑,这时,鬼原主就猛地飘过来,脸凑到她的面前如是强调。
南清漓微怔,这才想起来在岩穴,里,鬼原主不止一次说过她这身子还是干净的。
不过此刻鬼原主这话,这口气都略略耳熟……
前世,她的好闺蜜在一次酩酊大醉时这样说过,
“给我记住了,你的身子是我的,不准臭男人碰一下,萧云翳也不准碰!”
没错,在前世,南清漓和闺蜜亲密到了约等于百合。的程度,但事实是好闺蜜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来撬男友萧云翳的。
一想到萧云翳这三个字,南清漓就心痛得不可名状……
明明彼此深爱着,明明已经谈婚论嫁,却最终美梦成空,没有落地开花。
南清漓背起柳条篓子,目光空落,慢条斯理地往村里走,见状,鬼原主不明所以,不放心地絮絮叨叨。?“
你不知道吴大顺有多丑,他的脸很黑很丑,还有络腮胡子,他可凶啦,我亲眼看见他把一头大野猪开膛破肚,吓死人啦,你最好离他远点,他那种人又打猎,又当屠夫,一不高兴,宰个人就跟杀头猪一样,红刀子进,白刀子出。”
南清漓倏然回神,脑补了一下吴大顺的屠夫形象,不由得心里一凛,如果他用强,自己这细胳膊细腿的,肯定抗不过去……
必须,必须在娘家多住一段时间,直到吴大顺给自己休书一封。
重点来了,她必须开始赚钱,必须尽快赚够十两银子!?拿到休书之日,她把聘礼如数退还,首饰也如数退还,那样,她和吴大顺就两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