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过气武林神话

第190章 不平静的夜

旁边的詹安同也是眼神炙热,满脸崇敬。

极光剑主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真道!

至多两三个月后,他就将跨入真道,一举成为天下绝顶高手。

甚至如果那剑君七夜足够强横,或许战斗之中就寻觅到了那一点灵机,直接突破了。

一旦极光剑主成为真道强者,那么他们大崇国也必是水涨船高,成为十域之内都赫赫有名的超级势力。

冷风劲卷而来,吹散了漫天乌云,显露出半轮残月,清冷皎洁的光华挥洒而下,将整座王宫罩入其中。

宫殿前,极光剑主不知何时又已消失不见,冷风吹袭得大崇王,詹安同两人衣袂猎猎作响,而他们心头却是一片火热。

两人呆立片刻,向着宫殿内拜了拜,躬身退走。

静默着走过一条条长长的廊道,转入一座庭院内,大崇王道:“詹先生,传递消息就交给你们牧天司了。”

“王上放心。”

大崇王点了点头。

元州广袤,一夜的工夫当然不足以将极光剑主与剑君七夜一战的消息传扬全州,通报每一方势力。

但以牧天司的力量,嵩都为中心的千里之地绰绰有余了,正好囊括了大崇最为富饶的大片区域。

“至于那个狂徒哪里……”大崇王眼睛微眯。

“我会亲自走一趟。”詹安同沉声道。

“但是,詹先生你身上的伤?”

“这点伤还要不了我的命。”詹安同神情平静,目光下垂,瞧向了胸膛上的伤口。

七夜那一击贯穿了他的胸膛,以八象高手的强大的生命力,虽然不会损及生命,但也不是詹安同说得这般轻描淡写。

实则他以秘法滋生肉芽,填补血洞,已是元气大伤。

“好,那就辛苦詹先生了。”

詹安同恭敬领命,一丝不苟的行礼之后,退出了宫殿,召集了牧天司众多秘探,将消息吩咐下去,片刻之间,人群四散,一位位牧天司高手展动身法,向着四面八方急掠而去。

最先被通知到的即是身处嵩都之中的诸多豪门权贵,将门猛将,各路江湖豪雄……

这些人首先为牧天司秘探的深夜到访而吃惊,紧接着得知传达的消息后,更是心头震动。

极光剑主,七夜剑君,明日巳时正,决战曲水!

极光剑主在大崇的威势无须多言,那七夜剑君也是踏着南飞云,云水上人,剑痴这三位顶尖高手而成名,论威名或许不及极光剑主多年积累,却是近段时日黑风域风头最盛的人物之一。

剑主,剑君之战犹如弧光电火,飞速传播,让得这个夜晚瞬即风起云涌,多方势力蠢蠢欲动。

同时,客栈内七夜也再次见到了詹安同。

“巳时,曲水!我知道了!”

七夜眸光平静,语气更无丝毫波澜,让得詹安同不知怎的就生出了一些火气,胸口伤势拉扯,隐隐的剧痛传来,他哼了一声:“消息我已经传到了,希望你不要临阵脱逃,好好安睡一晚吧,这将是你最后的平静……”

言罢,转身而去。

7017k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