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