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姻嘉偶

第三百六十九章喝醉

童声稚嫩,皇帝笑着夸秦王世子海量!

“告诉皇爷爷,刚刚那两句话,是谁教你说的?”皇帝凑在秦王世子肉嘟嘟的小脸旁,柔声问道。

“是我母妃呀!母妃教一遍,我就记住啦!”秦王世子眨着大大的眼睛,十分得意。

皇帝笑容更盛,慈爱地摸着秦王世子的头,说道:“昌儿记性真好!那你母妃有没有教你,给曾祖母敬酒时该说什么?”

秦王世子认真地点点头,孟方连忙给他斟满果汁。

“皇爷爷,我也想换大杯子!这个太小了!”秦王世子嘟着嘴,嫌弃地看着手里的小酒杯。

“小孩子就是有样学样!”庄贵妃笑道。

太后也忍不住笑出了声,端着酒杯,等着秦王世子过来给她敬酒。

秦王世子端端正正地站在太后面前,挺着圆鼓鼓的小肚子,笑着说道:“曾祖母,昌儿祝您松鹤长春,天伦永享!”

太后高兴地合不拢嘴,看着秦王世子一蹦一跳地离开,太后对皇帝说道:“昌儿不过才两岁,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口齿还清晰,真是让哀家大感意外!”

皇帝笑道:“程氏教得好!”

太后点点头,原本觉得程瑜家世有些低,高攀了杨昭,现在看看程瑜还是很不错的!

秦王府被她管得井井有条,更没有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而且太后还听说,近来程瑜张罗着帮秦王挑选侧妃。

难得程瑜这样识大体,孩子也教养地很好,唯一的遗憾就是生产时亏了身子,这两年一直没有传出好消息……

杨昭和杨叡两兄弟连喝了四杯,在程瑜的暗示下,杨昭连忙朝杨叡摆手,说道:“不喝了!不喝了!三哥甘拜下风!”

杨叡憋着笑,他哪里是甘拜下风,明显是怕程瑜责备和担心。

“你若是没尽兴,让你的侄儿陪你喝!”杨昭将小世子抱过来,放到杨叡面前。

秦王世子爱喝甜甜的果汁,今日难得程瑜没有管着他,碰到敬酒的机会,小孩子便眼睛放光。

秦王世子端着大酒杯,充满期待地望着他的五叔,说道:“昌儿祝五叔,早生贵子!”

还没等杨叡反应过来,秦王世子已经先干为敬。

大家听到小孩子的童言稚语,哈哈大笑起来。

杨叡更是羞得满脸通红,他还没有成婚,怎么能早生贵子?

他一个人怎么生?

杨昭好不容易才止住笑,回头看看也捂着嘴的程瑜。

程瑜摆手,表示不是自己教的……

“昌儿,你是不是喝醉了?”杨叡将酒饮下,弯下身子笑着说道,“五叔是男子,生不出孩子!”

“我没醉!”秦王世子对身后的内侍说道:“给我倒酒!”

杨叡看着小娃娃,有些不明所以。

“祝五叔早日变成女子!”秦王世子说完,豪爽地将杯中的果汁一饮而尽。

好不容易止住笑的众人再次笑喷,杨昭笑着抱起自己儿子,狠狠亲了一口。

“我家昌儿真聪明!”杨昭夸道。

杨叡哭笑不得,他面色酡红,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真的喝多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