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杨辰江清彦

第1105章 决战北苍,横扫北域(四)

“现在你还觉得他们是残军?”

昌国主说着,坐在掀翻的长案旁,仿佛力气被抽干。

“魏军大胜,伪装成唐军,就是为了迷惑孤。”

“想着趁孤攻城,给孤来一个前后夹击。”

“一旦让他们杀了过来,北域联军就是腹背受敌。”

“联军兵员多则多矣,但终究是各怀心思,乌合之众,只能打顺风仗罢了。”

邹兴看着昌国主,突然觉得脊背发寒。

“先前议事,那斥候来报,确认是唐军溃逃而来……”

“不错,是孤暗中命人传的假信。”昌国主漠然开口。

“若非如此,他们不会去阻击,拖延时间的。”

邹兴眉心微蹙,有些兔死狐悲。

“北域五国联军,昌国主你一下子就卖了三国军队。”

“卖?!”

昌国主腾地起身,“那又如何?”

“若非他们跟孤不是一条心,岂会如此被动,各怀心思,磨磨蹭蹭,让他们做一次挡箭牌,也是他们应得的。”

“待孤成就大业,会给他们立碑。”

“大业?还能有什么大业?”邹兴颓然一笑。

“怎么不能?”昌国主语气坚决。

“审时度势,相机行事,才是成大事者,该有的境界。”

“以退为进,未必不是一招妙棋。”

“他们死在魏军刀下,咱们撤回北域,自此北域一统,自此同仇敌忾,不是好事?”

“魏军南下,就让他们下去好了。”

“让魏军入关,打头阵,也未尝不是好事。”

一番说辞,稳住邹兴,昌国主又道。

“咱们继续合作,待北域一统,孤是北域共主,大悉是北域的诸侯国,你就是这诸侯国的国主。”

“一言为定。”事到如今,邹兴也只能退而求其次。

事实上,他现在更担心,他能不能率军顺利撤回大奚边境。

……

蒙、枫、汗三国军队汇合,向北进发。

前进二十里,驻扎防线。

行军大帐内,三国国主会面。

“昌国主越发霸道了,真把咱们当成诸侯的架势了。”

“是啊,先前还想要咱们楼下攻城,他带军来收拾大唐溃军。”

“他还真是打的好算盘,谁不知道攻城最是坚信,对军队损耗甚巨,真当咱们不懂这行军打仗之事?”

“咱们统一阵线,共同进退,才好与他抗衡。”

“不错,接下来,咱们三国要共进退,不能一直让昌国主牵着鼻子走……”

“……”

三国国主达成共识,开始在大帐内饮酒畅谈。

根本没有把所谓的大唐溃军放在心上。

尤其在得到后方传来的消息,昌国主已经带兵攻城后,三人更是心安。

只要拖上两日,北苍关一破,那便是泼天富贵。

土地,金银,美人等等,中原应有尽有。

酒酣耳热之际。

突然。

“轰隆隆——”大地颤抖。

“怎么回事?”

“这什么声音?”

“……”

三国国主一瞬间,酒醒了大半。

帐外传来急报。

“报!骑兵,是骑兵……杀来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