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我耳边都是嗡嗡的响。
尸体泡了很多天,如果不处理就会腐烂的更快,到时候想要查起来就麻烦了。
其次,我看了一下这朱大福死的时候,穿的都是新衣服,我们从来没见他穿过,还是名牌,他是买不起的。
所以,这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对方在死者死后,还给死者换了新衣服。
朱大福应该是死了被人推下去的,因为他的脑袋,360°转了一圈的粉碎性骨折,所以大家拉上来的时候,都看不清他的脸,他是头朝背垂下去的,如果是落水,水有浮力,不可能死的那么惨。
“应该报警,并且我们要全力配合警方调查,这事不能拖,越拖对谁都不好,而且今天莫名其妙死一个,明天是谁,我们都不知道,我是为大家着想。”
大家见我斩钉截铁的样子,也不好反驳,只好帮我把尸体驮到了马路边,警方来的时候,做了笔录和录像,还来到案发现场取证后,走了。
这一折腾,已经折腾到后半夜一点,警方说我是第一人证,要把我带走。
“凶手不是我妈咪,尸体腐烂程度大概在七天前,而七天前妈咪,都和大家在一起,葬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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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问,谁在说话的时候,一只肥肥的小手,从包袱里伸出来,对警察挥挥手。
“不可思议……这才是刚满月的娃吧?咋就会说话了!还那么聪明,我们取证现场验尸五个小时,才有结论是七天前死的。”
警方看到那肉肉的小脸,大大的眼睛,瞬间被萌化一样,跑过去把脸蹭了蹭念白。
“唔唔唔,疼!讨厌死了。”
原本诡异的气氛,惹得大家心情大好,哈哈哈大笑。
宝宝一句话,警方就放了我,可是我回去后,辗转难眠。
因为看朱大福的一身名牌,不是我们村里谁可以买的起的,有钱的只能让我想到两个人。
一个是李富贵,另外一个是金主。
这两个有钱人,是经常出入我们下塘村的,李富贵我也是好几天都没见到他人了,金主那么有钱的男人,如果死了媒体应该会报道。
这么多天,这两个人跟消失一样,突然的出现,我只有害怕。
因为两个人,都是有钱有权的人,招惹上甩不掉,得罪不起。
一只小手捏着我的耳朵,呼呼吹了一口气,“妈咪,别害怕,你还有我。”
“念白……。”
在孩子的鼓励下,我终于踏踏实实,闭上眼睛入睡没有多想。
究竟谁才是凶手?他们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在这么关键的节骨眼杀人,是不是像大家所说地,凶手是冲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