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为期,食俸不少,举债一笔勾销。此等美事,如何能放过。再者说来,汤邑何人治理,对县主而言,别无不同。只需食俸不减,便交由子钱家打理,又有何妨?子钱家生财有道,别有门路,亦未可知。
或有人问:此事对县主而言,自是天大利好。然对蓟国而言,又好在何处?
须知,大汉郡国并行,列候次减。
郡县制与分封制,双轨并存。先为十三刺史部时,或别无不同。然自废史立牧,州牧大权独揽,掌一州军政。此时,差别显而易见:国主、县主之封邑,州牧不可擅权。如先前刺史时一般,便是州牧亦只有监督察举之权。国相、县令人选,州牧、郡守举荐后,仍由朝廷任命。
一言蔽之,废史立牧后,郡、国双轨制,区别越发明显。
试想,长沙郡内益阳县,便是荆州牧亦无权插手,如同一片独立王国。若类似封国遍及天下,对蓟王而言,是何等之利好!
不出数日,桓帝二妹三女,计五位县主,争先恐后,质押五县,食俸不减,各向城中子钱家,举债五千万钱。多事之秋,此举虽有失体面,亦是无奈之举。难不成,让桓帝亲属,皆饿死不成。然若让禁中出钱供养桓帝亲属,还不如饿死。须知,洛阳宗亲何其多也。若开此先例,便有无数列候封君,入宫哭诉,求取钱财。
此风断不可长。
两害相较,取其轻。不愿出钱,不能饿死。唯有向子钱家举债一途。
五位长公主齐来陈情。太皇窦太后遂请宗正,尚书令,并太皇董太后,何太后,与少帝,三后一帝,共商此事。
“换言之,由子钱家代为打理汤邑,十年后归还。举债一笔勾销,年年食俸不减。”少帝问道:“当真如此乎?”
“回禀陛下,当真如此。”长社县主起身奏曰。
“无利可图,莫非子钱家亦行善乎?”少帝奇道。
“无利不起早。子钱家,以钱生钱,绝非善类。”太皇董太后亦道:“券书何在?”
“券书在此。”长社县主遂将券书奉上。
太皇董太后命人取来一观:“券书上只说‘租赁荒县,为期十年’。并未言及长公主家事,及治民之权。便是‘荒县’二字,亦大而化之,未曾细说。或可类比‘荒山’,究竟何为‘荒县’,见仁见智。实无可指摘。”
“城中子钱家,各个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精于此术,如何能授人以柄。”何太后转问曹节:“尚书令以为如何?”
“此乃天家私事,老奴岂敢多言。”曹节五体投地。
见他中气十足,老而弥坚,何太后暗自叹息:“但说无妨。”
曹节又等二位太皇太后出声,这才斟酌言道:“黄巾乱后,群盗蜂起。道路断绝,州郡自顾不暇。我朝郡国并行,废史立牧后,州牧大权独揽。然对境内封国,却有心无力。老奴窃以为,事急从权,或可一试。”
“如尚书令所言,州郡尚力有不逮,子钱家,如何讨贼安民?”宗正刘虞问道。
“此便是非同寻常之处。”曹节言道:“老奴实不知,荒县如何生钱。”
然少帝却颇觉有趣:“所谓‘眼见为真’,何不拭目以待。”
“君无戏言。”太皇窦太后谆谆善诱:“陛下既已许,便姑且一试。稳妥起见,劳烦宗正与尚书令,拟定具体之法。不可有违汉律礼法,折损天家颜面。”
“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