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颗西部地区处处可见的仙人掌,到底是哪里吸引到了赫尔的注意力,居然让他生出了把它移植到冥界的心思,并且快速地付诸实践?
为什么?
杰森看得越久,脑袋上的问号就越多。
赫尔淮斯拍拍他的小腿,等到少年蹲下平视他后,他才一边继续挖仙人掌,一边解释道:“我喜欢这样的花,它们开在贫瘠艰难的地方,再困难的环境和气候都挡不住它们绽放。”说着,他又补充了一句,“我不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那片红玫瑰是我父亲种出来讨我母亲欢心的,银色死灵深渊边上的紫色曼陀罗花海也是自己长出来的。”
杰森点点头,表示他明白了。
他在冥界住了几个月,和赫尔淮斯几乎是朝夕相处,赫尔淮斯喜欢什么样的风格,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冥界最富丽堂皇的两座宫殿不是赫尔淮斯的,而是前冥王哈迪斯和前冥后泊尔塞福涅的,一左一右,正好对称。富丽堂皇到什么程度呢?两座宫殿连大门上都嵌着上千颗拳头大的宝石,负责每日打扫两座宫殿的神仆数目是负责打扫赫尔淮斯那座宫殿的四倍。进门都不用点亮了,天花板上有会发光的鲛人珠,十步一颗,同样是拳头大小。四面的墙壁都是贴了特殊墙纸的金墙,把那层墙纸一剥,露出来的绝对是质量十足的金子。据说那层墙纸是用来保护金墙光泽不受时间侵蚀的,擦墙的时候得把那层墙纸撕下来,然后换上新的。
杰森第一次进去参观的时候正好赶上神仆们给金墙换墙纸,他当时只觉得眼睛都要瞎了,整个宫殿金光闪闪,恍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
奥林匹斯神系是个什么风格,单从冥王冥后的宫殿就可以看出来了,堪称壕无人性。
不愧是奥林匹斯神系。
相比之下,赫尔淮斯真的一点儿都不像奥林匹斯神系的神明。他的宫殿只有占地面积比得上他父母的宫殿,没有宝石嵌门,门是冥界最坚硬的黑源晶,上面只有简单的符纹雕刻。天花板上也没有拳头大的鲛人珠,只有幽蓝色的冥火。铺在地上的地毯也是黑色的,没有花纹,连装饰的流苏都没有。
还有他的衣服,最多就是在衣边上绣一些花纹,有好大一部分更是什么都没有,简单得一点都不符合他冥王的身份。
不过这种简单的风格杰森也很喜欢,他本人也是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事物的,他比较居家。
赫尔淮斯小心地把仙人掌从沙子里刨出来,然后整个放进自己的空间里,准备回去以后找个好地方种下来看看能不能活。如果不能活就再改一改,改到能适应冥界环境就可以了。
从湖畔小镇出来后,赫尔淮斯和杰森就没有再进入过人类聚集的城镇,一方面是赫尔淮斯嫌太闹了,另一方面是杰森觉得没有必要了。
作为死神,杰森要做的事情无非就是引渡亡灵,必要的时候才会动用武力。赫尔淮斯已经亲身去过地狱了,也和那些地狱君主们“友好”商谈过了,天堂那里只有一个逐渐疯魔化的加百列需要防一防,别的他都可以不用担心。
刀已经开过锋了,地狱火也被放出来溜了溜,连亡灵册都客串了两次,真的没有必要再用其他什么鬼给他练手了。
赫尔淮斯同意了杰森的看法,又开着车走上了自驾游的道路。
然而,神魔鬼怪这种东西可谓是防不胜防,就算他们绕着人类聚集的城镇走,光秃秃的大路上都会突然冲出来一辆鬼气森森的车,驾驶座上坐着一个阴森森的鬼问他们要不要搭车,关键是这个鬼还长得人模狗样的。
等他们进了无人区,猫猫狗狗就更猖獗了,跟割韭菜似的,来了一茬又一茬,杰森的“Start”因为频繁使用而变得越发锋利了,地狱火也玩得更溜了。
于是,杰森合理怀疑:“这是一个真正的灵异恐怖世界。”
安娜贝尔那个世界跟这个世界比起来简直不算什么,他看过了,那个世界就只有假扮安娜贝尔的那个恶魔比较猖狂,其他的恶魔都深谙低调才能活的更久的真理。而这个世界,鬼啊怪的活跃非常,这还没入夜呢,就开始疯狂蹦迪了。
如果不是赫尔淮斯送给他的黑袍不染灰尘防御力极高,他现在已经满身血污,衣服也破破烂烂的。
蚁多咬死象,这句话是真理。
从这段时间前仆后继上赶着来送人头的鬼物数量看,这片无人区地下埋着的白骨少说得有两千往上。
杰森已经靠着这段时间的长时间输出成功掌握了死神镰刀,如果以前只是熟练,那么现在,“Start”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被他彻底融进了灵魂里。
……就是太烦了。
入夜,荒芜的无人区里,随着一声响彻云霄的轰鸣,滔天的火浪在暗沉的夜里猛然炸开,大片大片的沙丘在高温的炙烤下变成了亮晶晶的玻璃沙粒,无数刺耳的尖啸声在火浪的无情吞噬下逐渐熄灭。
火浪中慢慢走出一个披着黑袍的高挑少年,那双金色的眼睛在火光的照耀下更显夺目,明明是踩在玻璃沙粒上行走的,走过来的路上却没有留下一个脚印。
他颇为不耐烦地甩甩手,嘴里发出一个气音:“呲——”
全程抱着手围观的赫尔淮斯递给他一瓶水,安慰他:“实在觉得烦,我们就回去吧,都已经出来半年多了,你不想你妈妈吗?”
说是半年多都说少了,从他们离开那天算起,到今天刚好八个月,他们已经在这片广袤的无人区游荡三个多月了。
这期间,奥娜薇娅又让火焰尾雀南恩送来了她和韦恩一家的圣诞礼物,就在生日礼物送来后不久。
杰森一一拆开看了,又看着那些礼物想了很久,久到赫尔淮斯以为他再次陷入回忆不可自拔的时候,他突然取出信签纸拿笔写信,一写就是五封。第二天,赫尔淮斯陪着他漫山遍野跑,这里抓个鬼,那里采点花花草草,拼拼凑凑地做出了四件灵魂防御道具和一个永不凋零的花环。他用了一夜的时间把五样东西和五封信打包,写好贺卡后让南恩送过去。
然后他在夜幕星河下坐了一夜,一言不发,就盯着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看。
赫尔淮斯静静地坐在他身边,陪了他一夜。
等太阳升起的时候,杰森又是那个活泼里带点儿小暴躁的杰森了。
赫尔淮斯知道,他心里是不太愿意回去的,他还没有想好该怎么面对布鲁斯·韦恩,他还没有想好回去以后该怎么做。
所以赫尔淮斯纵着他在无人区里游荡。
杰森一听回去两个字,顿时进入了沉默状态,他耷着眼皮不吭声,嘴唇也轻轻抿着,看起来很委屈。
赫尔淮斯明白他在委屈什么,但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拖再久也推不掉。
论亲疏远近,蝙蝠侠在赫尔淮斯心里是肯定比不上杰森的,如果杰森回去,他也会陪着杰森一起;如果杰森不想回去,那就去别的世界接着玩,反正世界坐标还有很多。
杰森沉默了很久,最终……他点头了:“好,我们回去。”
他抬起头看着赫尔淮斯,眼中情绪复杂,他有些踌躇地问:“赫尔,你会陪着我一起吗?我是说……陪着我去哥谭?”
赫尔淮斯牵起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像是在发誓:“我会的,杰森——我会一直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