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弃妃:父王,娘亲有喜了

第59章你必须负责

沈青鸾面色冷沉,一脚踹了过去。

男人握住了沈青鸾细长的腿:“小鸾儿还是如此喜欢动手动脚?”

沈青鸾的笑容泛着冷意,目光望着眼前绝色如画的男人:“听闻堂堂宸王向来有洁癖,我当年红杏出墙,人尽皆知,宸王若想要找一个未曾婚配过的姑娘睡觉,到处都是,何必来找我?”

风璃宸的手指很修长,轻轻的捏住了沈青鸾的下巴。

他的动作并不重,还是在她雪白的下巴上留下了一个痕迹。

“本王确实有洁癖,曾经妄想碰本王的人,手全部砍了,”他的凤眸凝望着身下的沈青鸾,笑容带着几分妖异,“不过……本王准许你碰。”

沈青鸾的脸都黑了,这混账,说的好像施舍一样。

她的唇角讽笑连连:“那就对不住了,我也有洁癖,向来不喜欢别人动我分毫。”

风璃宸眯起双眸:“看来小鸾儿是忘记了,五年前……”

“五年前,你见太子能碰我分毫?后来我红杏出墙,也是我自愿罢了。”沈青鸾咬了咬牙。

她现在没有其他想法,只想摆脱这男人。

不知怎的,她总觉得这风璃宸很危险,危险的她并不想靠近,哪怕自毁名声,她都无所谓。

只要能让他不再来纠缠她。

风璃宸的眸中闪过一抹危险的光芒:“那本王倒想看看,你是否真有洁癖。”

他的手紧紧的托着沈青鸾的脑袋,另一只手按住了她不安分的腿,俯身,吻了上去……

轰!

那一刻,沈青鸾的整个脑袋都炸开了,一片空白,嗡嗡作响。

无尽的愤怒涌上了她的心头,让她的身子都在颤抖。

一双眼里喷着怒焰,死死的盯着风璃宸。

男人的吻不熟练,很生涩,反正就是一种让人很不舒服的感觉。

但他却有些着迷。

风璃宸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只要沈青鸾在,他的病就不会复发,连睡觉都能很安稳。

甚至,她的气息,她的唇,她的每一点……都不让他厌恶。

他想要靠她再近一点,继续近一点……

直至那剧烈的疼痛传来,如同一盆凉水浇淋在他的头上,才让他逐渐回过神来。

那种剧痛之感,让风璃宸的额上都溢出了冷汗。

沈青鸾的腿不知何时脱离了他的手,而他却丝毫没有发觉。

“沈!青!鸾!”风璃宸绝色之容一片铁青,咬牙切齿,“若是本王不能人道,那你就陪着本王一起断子绝孙,本王让你守一辈子的活寡!”

这个女人,真狠!

沈青鸾的头发有些凌乱,唇也有些微肿,气息不定。

唯独那眼底的嘲弄是如此明显。

“是你先动的口,就别怪我动脚!至于不能人道,那也是你的报应。”

风璃宸低低的笑出了声,他的声音低沉沙哑,抬手就将沈青鸾狠狠的从床上拽了起来,用力的拽入了怀中。

“沈青鸾,你以为你害的本王断子绝孙,就不用负责?若是本王真不能人道,这一生,你都别想摆脱的了本王!”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