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骏:“……可以,我出钱,但是我想要鹿,那种白得发光、可以在面行走的那种神兽。”
颜君拍了拍阿欢的羊脑袋,“听到没有,人家要神兽。你也是神兽,变一个给他看看。”
阿欢撒开蹄子,跑了两步。
然后在几人的视线中,原本漆黑无比的毛发,逐渐褪色。
所有黑色全部褪去,化为白色的皮毛。
与普通动物的白色皮毛不一样,阿欢身上的每一根毛发仿佛就是发光体一样,带着光晕,看起来更加圣洁。
于此同时,它头顶上的两个小羊角也开始疯长,最后定格为麋鹿角。
那鹿角形状特殊,分枝发达,没有眉枝,在角干和分枝上也生长着长短不一的圆锥形或指状突。
而阿欢也从原本的三十来斤的小羊羔,长成了肩高一米三、体重保守估计一百八十千克的大麋鹿。
颜君的手摸着阿欢的鹿角,“它这个样子可以了吗?”
傅子骏早已看得目瞪口呆。
阿欢:“嗷嗷!”
都看呆了,被本兽的倾城倾国的神颜给震住了吧!
傅子骏笑道:“可以,这么好看的神鹿不行,那其他的动物就更入不了眼了。”
果然主人就不是一般人,这宠物自然也不是一般的宠物。
后面傅子骏再次踏上竹筏,这一次那发光的白鹿冲着他的方向而去。
颜君摸着下巴,“还是俗气了一点,临江仙、临江仙,既然是仙,仙人渡江,怎么会用竹筏呢!”
颜君先提前给人打声招呼,“待会儿,我会撤了你下面的竹子,拍一个你行走于江面的场景。”
傅子骏问她,“竹筏撤走,我不会体验一把古人投江自杀的感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