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返程,告米主动陪在刘昊身旁边走边聊。
“变色花很珍贵吗?我已经在十万大山转悠了好几天,为什么只有你们寨子有?”
“那花珍贵倒是不珍贵,就是娇贵。”告米浅笑着说。
“啥意思?”刘昊一时之间没懂。
“那花几乎什么都怕,怕冷、怕热、怕风、怕雨、怕阴、怕晒、怕旱,怕涝……但又极为好看,即使是同一株上的花朵,颜色也各不相同,因为太娇贵现在野外已经很难看到了。我们寨子里家家户户都喜欢在家里养几株观赏,也幸亏这花好看,否则早就被大自然淘汰了。”告米给刘昊解释。
刘昊皱了皱眉头,“那这么说,这花很难在野外生存了?”
“也能生存,要不我们寨子的花种从哪来?野外需要有合适的环境,一般在山谷中,各方面条件合适,其实生长还挺快的。如果能有人工照顾,其实随便哪个山谷都可以生长。”
听到如此说,刘昊就放心了,“我想要一些花种,不知道方便吗?”
“当然没问题,我刚才说了,那花并不珍贵,只是娇贵,不值钱的。”
“谢谢!”
“小哥,不要说谢,要谢是我们谢,几条人命还换不回一些普通的花种吗?”告米的性格很爽利,长的不算绝美也是小美女,刘昊跟她聊天很惬意。
远远的看到蛮寨了,神念发现背包中的千寻蜂有些躁动。刘昊口中发出微弱的口哨声,千寻蜂才安静下来。
那口哨的声音极其微弱,告米在他旁边陪同,还以为只是小哥深呼吸的鼻音。
之前有人先一步回到寨子,通知大家。众人刚进寨子的大门,看到一群蛮族姑娘在寨门前列队欢迎他,把刘昊整不好意思了。
最前面一个很漂亮的蛮族姑娘,穿着民族的传统服饰,浑身上下各种金银饰品,轻微的动作也会带动这些饰品之间碰撞,声音就好似某个乐器一样,刘昊都替她们感觉重的慌。
那姑娘手中拿着一个大牛角,里面装着蛮族人自酿的白酒。
“小哥如果有酒量的话,最好能一饮而尽,这是我们迎接客人的最高礼仪,也是客人对我们的尊重。”告米在刘昊的旁边解释。
刘昊不喜欢饮酒,如果有选择的情况下,他更喜欢喝饮料。不喜欢不代表不能喝,既然告米都这样说了,刘昊接过那个大牛角杯,仰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那个大牛角杯,感觉有啤酒杯大小了,这一杯白酒有400到500毫升左右,刘昊一滴没洒落,一口气干了,把蛮寨众人都惊了,看他的笑容愈加灿烂,待他喝完,寨子里生起篝火,载歌载舞,大家满腔热情的欢迎刘昊的到来。
刘昊被蛮族姑娘拉到寨子的广场上,大家一起烤肉、喝酒、唱歌、跳舞……唱歌跳舞他不会,就只能吃肉喝酒,但凡来敬酒的蛮族人,刘昊都是酒到杯干,大家直呼豪爽。
告米始终笑眯眯地在旁边陪同做翻译,几个蛮寨未婚的女孩看中刘昊,还跑来问告米这小哥结婚了吗?
她们以为刘昊听不懂苗语,无所顾忌的跟告米聊天。
把刘昊听的脸都红了,好在他喝了大量的酒,众人以为脸红是因为喝酒的缘故。
还有几个大胆的小姑娘,上来送刘昊蛮绣。这个典故刘昊还是知道的,他可不想留下来做上门女婿,当然全部拒绝,一个也没留下。
让这些蛮族姑娘恋恋不舍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