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
- 关于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赶山+打猎+打渔钓鱼+宠物+日常+轻松)身为兽医的周青山穿越重生到了1982年的秦岭小山村。开启万物之灵系统。捕鱼捞虾他爆护,赶山打猎他满载。路边践踏的野草都是极具价值的药材。他养的牛是秦岭杀人王羚牛,他养的猫是长着黑眼圈的国宝大熊猫,他养的鸟是濒危到快要灭绝的朱鹮。赶山有云豹护卫,金丝猴陪伴……日子过得风声水起,悠闲自在。当1988年颁布之后,他……
- 猫狗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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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时间给你了,在我这个便宜老爹接我到之前,你必须要给我个答案。”
【你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
入眼的是一栋高楼大厦,豪华壮阔用来形容它也显得有些不够格,光线照在蓝色的玻璃折射出不一样的光彩,赤裸裸的金钱味道,在繁华的商业街中,路上人来人往,百层的高楼,人显得格外的渺小。
白夭站在大厦楼前,抬眸看了一眼的大厦,面不改色的跟着司机就进了大厦里,刚一进去前台的小姐就立马冲着白夭问好。
“大小姐好。”
“我爸在干什么?”
白夭习惯了一样,没有理会的前台小姐的问候,而是直接看向了旁边接她来的司机。
“先生正在和牧先生喝茶。”
那司机一边回答着白夭的话,一边摁下了电梯,白夭嗯了一声后走上了专属电梯,那司机也就没有再跟上去,而是看着她上了电梯后,才转身离开。
一到达顶楼,就有秘书立马迎了上来,一路畅通无阻,他们都已经认识了白夭。
“咚咚咚,董事长,小姐来了。”
秘书在门前敲了两下门后,直接就将门打开了,应该也是吩咐过了,白夭一走进门就见到了两个正在喝茶的人。
白默也就是她这个便宜老爹,坐在宽松的皮椅里,眸子微微促起,骨节分明的手指把玩着瓷白的茶器,岑薄的唇角勾着似有若无的弧度,正在和对面的牧新聊天。
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子洒在他身上,冷冽俊美的五官紧绷着,微微凛眉间就寒气纵生的气势,让人不禁脊背颤栗。
原主本身就生得很美,看来是遗传了她爹的基因,这么帅的一个黑帮老大,如果在言情小说里,绝对是妥妥的男主。
而这男主的对面则是牧新,别看他的名字好听,这家伙却是个实打实的硬汉,一身的腱子肉,剃个小平头,脸上的横肉让人看了心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牧新是白默的老朋友了,同时也是他的左膀右臂,察觉到后面来人了,牧新转过头对着白夭笑了笑,用调笑的语气开口。
“哟,看看这是谁来了,大小姐呀,你现在不上学,来公司干什么?”
原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爸和这个牧新,一般这个时候她看到牧新就会被吓得不敢说话,小时候可没少被他吓哭过。
长大一点后,开始逃学,她老爹就经常用牧新来吓唬她,说如果她不去上学的话,就让她牧叔亲自送她去上学。
“课有什么好上的,都是一些幼稚的题目,爸,我想跟你单独聊聊。”
令两人意外的是,这次的白夭,居然没有再害怕牧新,而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转头就看向了她爸。
“你这丫头,什么时候学会搞神秘了,老牧,你先回去吧,那些事情你看着办就行,动静别搞太大了,最近上面抓的紧。”
“好嘞,大小姐再见。”
牧新站起来,白夭这才知道原主为什么那么怕他,这家伙站起来几乎要有两米那么高,再加上长得凶神恶煞的,看起来就像是个大怪兽。
“牧叔再见。”
牧新站在原地愣了愣,随后哈哈大笑了起来,轻轻的拍了拍白夭的脑袋后,才开心的离开了。
“怎么了你这是,居然不怕你牧叔了,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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