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秦梦云脸上飞红,忍不住呸了一声,心里仿佛一万头羊驼跑过。
她把叶书当备胎,还想着两人先交流交流诗词,赏风析月一番,哪曾想,叶书这厮竟然写下这样无耻的诗句来!
是,表面上看,这诗确实写得好,若是公开场合、配上忠君爱国之句,足可名传天下。
但对于一个闺中少女写这样的诗句,不嫌太露骨了吗?
尤其是按诗中所写,又隐隐有“不要担心走火,咱们要是走火了,我的身份权势,会更加能保护你”的意思,叶书的虎狼之心,不说自明!
“果然是个粗蛮汉子!”
这样的诗,如果是个正经女儿家,保证一巴掌甩叶书脸上。
但秦梦云有所图谋,叶书表现得越是急色,她越觉得计划顺利。
因此,她就又给叶书写了首诗送去,无非又是脉脉含情,表现自己芳心已经暗许,与叶书一见钟情。
……
“一见钟情?呸!爸爸长得这么丑,你钟个毛的情!”
叶书收了两三封信,忍不住就气笑了。
换成这清朝任何一个人,估计还真觉得自己文才出众,相貌端正,引得秦家大小姐一见钟情。
但在叶书看来,在清朝,一见钟情这个词,就是一个笑话。
一个男人,拖着条鼠尾巴、猪尾巴,哪怕是三岁小孩,都丑得不忍直视,又何况是那些成年人?
在乾隆朝,“猪尾巴”已经是新潮发型,比着鼠尾巴好上无数倍。
但巴掌大的一块后脑头发,细细一小缕辫子,顶多垂到腰身上点,哪怕是潘安宋玉再世,那也丑得让人倒尽胃口了。
这样的发型下,咱大清朝的男人,可以说各个都是丑逼,无一例外。
一群丑逼,哪来妹子对你一见钟情!
叶书自始至终,对自己的“形象自适应”都特别有自信。
哪个女人要是一眼爱上自己,那才真叫瞎了眼!
秦梦云的勾引,让叶书仿佛回到了现实世界,那些网上骗子。
QQ上,经常会有些空间没一点东西的女号,突然加自己好友,开头基本上都是在问“在干嘛”。
一些小年青,看对方号是个女的,就热情异常,正中人家下怀,聊不两天,妹子就直接来一句:“你来南京找我吧!”
“找你干嘛?”
“干啊!”
就这样,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三言两语,就能骗个小年青,千里迢迢跑南京。
到了南京,差不多也晚上了,妹子一个电话打来,又说自己在姐姐家,是南京下面的一个城市,让坐高铁去那个城市。
小年青机缘巧合,错过最后一辆高铁,因此第二天才过去。
大白天的,妹子就让他在广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