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烨儿年幼、根基不稳,诛杀鳌拜的这些功臣,以后也难免恃功而骄,迟早是要杀的!
大清建国虽已三十余年,但陈近南、吴三桂、耿精忠、郑家、前明余孽之流数不胜数,便是大局已定,也难免如履薄冰,更何况我大清想要江山永固,更是要行事狠辣,唯恐鹰犬不足。
这个一页书,谈吐不俗,武艺犹胜你三分,文武双全。
更妙的是,他毫无根基,又为‘百姓’所束缚,正是我大清最好的飞鹰走狗,足以用上几十年,到时是杀是留,也都轻松。
他说要杀一二汉奸,嘿,任由他杀去!
若一二汉奸的命,便能换来一柄这样的刀剑,那当真是人大清之幸了!”
一旁的行癫张了张口,觉得自己性子粗鲁,没什么眼光,便又闭口不言。
顺治一生尊贵,便是出家当了和尚,也衣食无忧,看人便也喜从气质、心性、志向上来看。
叶书身上的武功、桀骜之气,在顺治看来,只是武夫惯有的毛病,不值一提。
但行癫一个武夫,却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叶书虽然看着斯文有礼、面色间全无异样,但行事隐有暴戾之意,恐非他说的“杀一二汉奸”那么轻飘飘的。
……
而在外面,叶书已经没再理会这主仆二人。
叶书已经在他们身上,留了“蛇香”,再加上非白、小熊猫日益敏锐的五感,顺治在他眼中,已经是堆冢中枯骨。
眼下,却是要试试这个世界的武力层次了!
翻身而下,叶书大步向丽春院走去。
有兵卒看到叶书,持兵来攻,却见叶书从腰间一抽,龙泉软剑,已是自腰间软鞘里拔了出来,飞过一道略圆的弧度,掠过两名兵卒喉间。
血花四溅,两名兵卒登时痛苦倒地。
“很好,我拳理既通,这软剑使起来,便也水到渠成,有些麻烦,却也足堪小用了,正好用来磨练《离手剑法》!”
心意转动间,叶书已是迎着前方兵卒,直如劈波斩浪,径直向那骑马的一个统领杀去。
叶书眼中的“足堪小用”,在旁人眼中,却是威力莫测、剑势诡异,那些官兵在叶书手中,无一回合之敌间,已是命丧黄泉,当真是可怖至极!
更兼龙泉软剑,剑剑抹人脖子,场面惨烈,更是让那些官兵,一见触目,虽只是第一次交手,已经心里发颤,隐隐有畏战之意。
只见叶书每一剑,都至少死掉一人性命,行了二十余步,周围已是伏尸一片,俱都是颈间中剑,血流遍地,惨不忍睹。
此时,满清建国,已经三四十年,八旗军虽然还没败到骨子里,但其早已经失了昔日蛮族时的悍不畏死,此时这些正白旗兵卒,见叶书这样凶残,登时一个个俱有退意。
“废物!”
骑着黑色骏马的黑甲统领见状,登时大怒,一马鞭甩在旁边牵马的兵卒脸上,直接抽出长刀,座下黑马肌肉贲张,猛冲而来!
不止如此,他身旁二十余骑亲后人,同样各自持着长刀、长枪紧随而至,只是黑甲统领马快,众人全力追赶,也落后一个马身,不过这点距离,在战场上,已经不算什么了。
叶书微微一笑,静立在那里,看着数十骑奔流般疾冲而来,却是不闪不避,静看那一柄乌黑长刀,当头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