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摔的很重,老头一时间根本起不来,同时,他的身子竟然剧烈抖动起来,几秒钟之后,两条腿用力蹬了几下,便不动了。他的身子下面,开始出现血迹,渐渐汇成了一滩。
周围的人群开始慌乱,有人开始给急救中心打电话。
……
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岛国第一杀手野犬。他刚才一番表演,就是为了接近李风,借着唐胭更加靠近李风,然后用藏在编织袋里的匕首,给李风致命一击。
野犬夫妇最擅长就是易容刺杀,利用易容降低目标的警惕性,在近距离一击必杀,是他们一直以来的招牌。
但是这一次,在李风面前,什么易容都不好使。野犬还没靠近,李风就已经察觉到了他这个人有问题。
不过,在大马路上,李风也不好直接出手弄死他,便趁着野犬发动的时候,在他身上下了暗手,暂时锁住了他的经络和穴道,而打开的时间,却有了先后顺序。
野犬自以为冲开了经脉的封锁,但实际上是李风故意安排的,而他刚一有动作,李风的真气却才真的爆发,直接破坏了他的心脉。
有了这个延迟,李风便和野犬的死没什么关系了。而且,野犬跌倒的时候,编织袋里的匕首又恰好刺穿了他的肚子,他的死,看上去完全是个意外了。
……
这些事,唐胭是全然不知道,如果她知道李风就在她面前不声不响的弄死一个杀手的话,以她的胆子,是绝对不敢主动靠近李风的。
……
此时,唐胭这个无知的傻妞儿,正欢天喜地的和李风一起在她家麻辣烫店里贴窗花。
唐母希望唐胭和李风发展出一些超越友谊的关系,寒暄之后便在后厨忙活。而此时已经早过了午饭的时间,几乎没有顾客,前面便只有李风和唐胭。
李风在窗户上贴窗花,唐胭则在远处看位置,她脸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着李风的背影,水汪汪的眼睛里,一抹一抹的,全是柔柔的情愫。
“唉……李风,我发现你真厉害,贴的窗花全是特别正的。”
李风笑道:“我从小眼神就好,都贴好了,春联贴吗?”
“春联不贴,等过年的时候家里用……歇会吧,我给你倒水……你喝不喝饮料?”
李风摆摆手,“甭麻烦了,我还有点事,得先走了。”
“哦……”唐胭心里暗暗一叹,她特别希望李风能多待会儿,但是她又怕让李风为难,更不想耽误李风的事情,便拿了一瓶果粒橙塞在李风手里,“那你路上喝!”
“谢了!”李风笑道,“店里要是遇到什么事的话,直接告诉我就行。我走了。”
“嗯嗯……那……那……那你慢走,我送你。”
……
唐胭一直送到了公交车站才回去,李风等唐胭走了,也没坐公交,而是步行走到了之前的车站。
此时车站看上去和往常没什么不同,不过走进了,却能看到大家站的位置,都躲开了一块地方,那块地方是黑色的,是血迹干透的颜色。
看了看那片血迹,李风嘴角挑了挑,心道真是红颜祸水呀!
李风其实已经锁定了要杀自己的那个人是谁,正是夏清清的表哥孟长弓!
他见孟长弓不止一次了,孟长弓的杀意,真是一次比一次浓,尤其是给夏清清治病那次,虽然孟长弓极力掩饰,但是在李风眼里,孟长弓的额头上就写着“我要杀了你”这五个字。
不过,李风也不太方便告诉夏清清,他探过几次口风,夏清清还坚定的认为孟长弓对她就是兄妹的亲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