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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夜里,李酒躺在营房,对着头顶上的横梁,微微的有些不适应,往日看惯的帐篷顶也随着军队进入城中,被整整齐齐码放在库房里了。
梦里梦见了一片海,海中的孤岛在潮水的冲刷下摇摇欲坠。而现在金蒲城就是这个孤岛
是的,小城名为金蒲,草原语中附近有水源的地方,取名方式类似于帝国州县下面的靠山屯。
李酒看向面前的老宋,有些喃喃自语:“你说我们能守的住吗?”
老宋却有些不在意,他今天的主要任务还是擦枪:“活着是在这,死了也是在这,活着守着城,死了城守着我们,都算个好结局。”
营地外忽然传来嘈杂的声音:“张铁牛呢,他在这里吗?你们和他说一声,我叫格瓦,我来找他。”往日害羞的姑娘此时有些激动,焦急的在门外转着圈。
一见到李酒出来,小红就一把上前抱住了李酒:“阿叔叫我们跟他一起走,我不走,我要过来找你。”
李酒以前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没有心的怪物,不会痛,不会疼,只是有时候会显得空空荡荡的。
看着面前如同格桑花一般的女子,就那么静静的看着,最后缓缓开口。
“贼寇未灭,何以家为。”
不是因为他对这个帝国有多么深的感情,只是不知道这么拒绝她。
小红在城内的客栈住下了,反正就是要等他,哪怕是最健壮的牦牛也拉不回一个草原女儿的心。
但是儿女私情在战争中渺小的像扔进水塘里的石子,连大一点的水花都溅不起来。
漫山遍野的人头,把城池下面都印成了黑色,金蒲城就在这黑色的浪潮中间,好像下一秒就要被淹没。
“传汗王令,投降免死。”一个牧民打扮的男子向着城内喊话。
巩将军站在城头,看着下面浩浩汤汤的人群,他们的表情比豺狼还要凶狠,他们的数量比草原上的也草还要密集,但将军对他们的态度比对野草还要轻蔑。他在箭矢上涂抹毒药,随后扬言:“帝国有箭神护佑,中者必有异!”随后一箭射穿了对面那个王庭的劝降者。劝降者中箭后,草原人发现伤口就跟水烧沸了似的不断起泡,此时天空中又出现冰雹,披头盖脸的就砸了下去,面前身穿羊皮的盗匪无奈退去,留下的是那个穿着羊皮的帝国人的尸体和满地的脚印。
“大概是石灰吧。”李酒惊异于这个时代人的化学知识,但又对像小孩子过家家的打仗疑惑不解。
万能的老宋给出了答案:“草原是有信仰的,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神灵。”
“战争会就这么结束吗?”李酒追问道。
老宋看他的眼神中充满嘲弄:“他们没有退路,哪怕城里是长生天,豺狼们也会把弯刀亮出来让长生天来看看他们的苦难。”
说完这些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说到:“你不是想和我学枪嘛,找根棍子来。”
“你不是不教嘛,怎么突然又想开了。”李酒慌忙起身,边走边回头问道。
因为走的太快,李酒并没有听见老宋说的话:“你和我不同,你们呀,还是活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