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天骄回归都市

第八百九十七章 找到你了

“我刚刚苏醒,对于这个世界,实在是有久违的新鲜感!”

“东方华夏,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就算是那些小世界和太阳神殿的修仙者们,都对此很是重视,千年前,华夏出了一位轩辕黄帝,粉碎了当时修仙大魔蚩尤一统华夏的野心,我很想看看,千年后的华夏,究竟又出了怎样的人物!”

叶辰能够将传说境的连法血族心脏击穿,几乎将其灭杀,这份实力,已然屹立于世界最顶峰,但在尼塔特口中,却是稀松平常,似乎叶辰这等人物,也只能够让他稍微高看一眼罢了。

“血祖大人,他此刻或许已经回返华夏,如果您需要他的下落,我现在立刻就可以差人前去打探他!”

“打探?”尼塔特德修拉狂笑出声,“他的方位,我自有方法感应到,何须探查?”

他话音落下,忽而抬起手掌,对着连法轻轻一握。

“啊!”

连法这位血族四大族之一的创始人,当即痛呼出声,四周被他撕心裂肺的惨叫所覆盖。

他满脸恐惧之色,对尼塔特问道:“血祖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他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肉都在急速收缩,血族心脏更是从拳头大小,瞬间缩小到了只有一指长短,他曾经引以为傲的纯粹血族之力,正在离他而去。

“连法,不用惊慌,从你们被我创造出来的那天起,这一刻早已注定!”

“我之所以将你们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你们四人,为我收集人类的血液之力,你们所杀的人类越多,这血液之力也越是浓郁!”

“现在我已经苏醒,是时候将这些力量反馈给我了!”

尼塔特单手负于身后,似乎只是在叙述一件家常之事,眉宇间没有丝毫表情变换。

而在他身前,连法的身体,从九尺,逐渐萎缩,最后变成了只有寸许大小的一颗血珠,被尼塔特一口吞下。

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四大血使的意义,他们不只是血祖留在世俗界的代言人,同时也是血祖苏醒时,最为得天独厚的四份养料。

在他来到这里之前,血族另外三大家的创始人,都已经被尼塔特吸收殆尽了。

尼塔特将连法吸收,周身泛起一圈红色光晕,血腥之气铺撒四面,德修拉古堡上空,云层分割,气旋倒卷。

“很不错的养分,不枉我留下他们四人在世俗界发展数百年!”

尼塔特面上现出满足之色,在他目光所及之处,无论飞禽走兽、蛇虫鼠蚁,纷纷炸成一道道血雾。

他对此却是毫不理会,眼中猩红之色闪耀。

“姓叶的华夏武者吗,很好,敢伤我血使,既如此,我就亲自来见见,你这位地球千年后出现的‘奇才’吧!”

在他执掌之间,一道幽蓝色的气旋环绕,正是叶辰的噬天玄气。

他嘴角勾其一抹邪魅的弧度,目光凛冽。

“找到你了!”

下一刻,他双翼展开,好似鲲鹏入海,骤然撞入虚空之中,直往东方而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