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拆分原来的搭档这点也很好啊,很多伙计初来乍到,就是需要老伙计带一带,之前便士在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出面解决,其他人的能力都没有挖掘出来啊。
现在便士走了,没有一个领导者,反黑组人心浮躁,工作交接也非常混乱,我觉得拆分重组有助于稳定人心,提高办案效率。”
黄胖子一本正经,快速翻过手上的计划书,似乎之前不答应的人并不是他一般。
说完这些话,黄胖子把脑袋凑过来,靠近张品。
“你说的哈,两个月,不,一个月以内,要让我上一次新闻头条,而且保证是反黑组的功劳。”
“保证完成任务,不过反黑组的分组就必须要你在后面撑着,甚至如果有刺头,也要你向上面打报告和对方解除聘用合同。”
张品没有拒绝对方的要求,不过接着,他就说出了自己这次过来的主要任务。
“靠,要不要玩这么大,解除聘用合同,要不要再想想?”
黄胖子果然又是习惯性的拒绝,不过他的反应也在张品的意料之中。
解除聘用合同,这是官方的说法,而用更通俗的话语来说,就是开除。
在港岛,开除一个在职的警察,如果不是对方违反了警例的话,那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鬼佬为了能够更好的统治港岛,对于一些特殊岗位不仅舍得开高薪,同时福利和稳定性也非常好。
警察这个危险的岗位自然也是这样,只要考入警队,在不犯大错的前提下,基本就是一个能做到退休的职业,当然,要保证自己活到那时候。
而警署的警员解聘权利,并没有在署长手上,这也是鬼佬制衡的一部分。
连署长都没有解聘的权利,更不用说部门长官了。
当然,条例是一回事,但是如果真有谁不长眼,在属于纪律部队的港岛警队,长官真的下定决心要开除一个不听话或者不开眼的手下,那上面也基本都会同意的。
前提是手下没有关系,而且没有钱,或者没有孝敬的门路。
总之比如反黑组的部门长官张品和署长铁了心要开除谁,只需要署长向上面打报告,那一定能获得批准的。
不过虽然报告可以获得批准,可作为一个长官却搞不定手下,反而要向更高级的长官求援撑腰,这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件弊大于利的事情。
毕竟作为一个纪律部队,如果长官真的看手下不顺眼或者两人有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长官想要搞对方,或者逼对方离职,那手段可多得很,完全不需要强制解除对方聘用合同。
黄胖子虽然有关系,但是很显然,他并不愿意背一个无能的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