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霍格沃茨不太正常

第八百五十章 大黑的抱怨时间

文森特顺着他的视线看见了哈利不算瘦弱的背影。

想要彻底消灭伏地魔就需要摧毁所有魂器,哪怕只是一小块灵魂碎片。

小天狼星把自己的酒杯倒满,仰头再次一口喝掉。

“我听邓布利多说了,你曾经有过一次濒死体验?”

“是啊。”文森特默默看着酒杯里金黄色的威士忌酒液,“教授应该没有告诉你那个人是谁吧?”

小天狼星摇摇头,“他那是他的一位老朋友,还是你的另一位老师。”

文森特笑了笑,目光扫过酒吧里众人,“放心,我这位老师的魔法水平并不比邓布利多教授差,在某些领域比他还要强得多。”

小天狼星立马想到了黑魔法。

使用黑魔法的未必是黑巫师,但对此研究颇深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人。

当然了,不受影响的文森特除外。

要是哈利出了什么意外……

小天狼星刚要拿起酒瓶,文森特就伸手按住他的胳膊。

“只要哈利做好准备,我随时都能带他去见我的这位老师。”

这句话仿佛有一股特殊魔力,让小天狼星不自觉增添了不少信心。

他怔怔望着那双湛蓝色眼睛,“你果然跟邓布利多很像。”

文森特松开手,抽了抽嘴角,“我当初不应该把你带回霍格沃茨,就应该把你留在那个山洞自生自灭。”

小天狼星黑着脸,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太愉快的事情。

当时文森特为了给他治疗伤口,可是里里外外把他仔细检查了一遍的。

虽然那个时候的他是条大黑狗,但每当他想起这事都会有种莫名的羞耻感。

想着想着,他突然笑了起来。

那些周末跟孩子们待在禁林聚会的日子真的特别美好。

这能让他暂时忘记自己正在被通缉,忘记对小矮星彼得的仇恨。

“谢谢,文森特。”

文森特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小天狼星再次黑着脸,“听不见就算了,我说话只说一次。”

“啧啧——”文森特咂咂嘴,“没想到啊没想到啊,大黑你居然是这么感性的人。”

小黑是小天狼星还是黑狗时的名字,大黑是孩子们现在对他的昵称。

小天狼星闷闷不乐地给自己倒着酒,“我又不是鼻涕精那种讨厌鬼,一直把话憋在心里面只会把人憋坏。”

文森特感到有些意外。

他还挺了解斯内普的嘛。

老话果然说的对,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

“怎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文森特摇摇头,看了眼周围然后八卦起来,“话说你们到底是怎么跟斯内普杠上的?”

小天狼星稍微想了想,“看他不爽呗,我和詹姆在列车的第一眼就特别讨厌他。”

小天狼星或许是,詹姆可能就未必了。

也许是因为妒忌,又或者是想吸引关注,总之要是没有那一眼,哈利还真有很大概率会姓斯内普。

难怪会又爱又恨的。

不过就老蝙蝠那拧巴的性格,莉莉又在学校特别受欢迎,就算没有詹姆恐怕也挺难的。

……

……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