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这边的问题,最终以煤矿矿业联合体的成立,以及那些刺头的败退告终。
是说苏涣都动用官面上的同门师兄弟了,还收拾不了几个乡绅的话,那也太掉价了。所以他对这样的结果丝毫不感到意外,更不会有一丝同情。
这倒不是说苏涣没有恻隐之心。而是那些人底子本就不干净,还跟疯狗一样朝着他狂吠。
真以为疯狗不能吃肉,所以人就不杀狗了吗?反而看到这种疯狗,那更要收拾了,以免去祸害其他人。这才是人之常情。
所以收拾那些人,苏涣不为私怨,那也是双手举赞成的。至于分寸到哪里,苏涣清楚自己的同门师兄弟们自有节制。说到底,都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大仇,非要把对方往死里整的。
就说施家随着槐树妖而被烧死的那几个老不死,真以为死了那几个人,仇就结大了吗?
开玩笑!猜猜一个家族里面,最希望那些老人死光的人是谁?是外人还是自己人?
假如这个人得了驻颜长生之法,能把晚辈熬死一代又一代,这个家是会兴旺,还是被这个老人拖累?
能说出’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人,都是因为老人时日无多,所以当珍惜时且珍惜。
但要是真有个太上皇永远在头上,所有人都要按他的规矩做事,有好处他要先占,遇到纠纷要以他的意愿为仲裁。而这样的情况会持续永远!有多少人能接受?
施家内部对这几个与妖缔命有意见的人也不少,埋怨他们脑子发浑,连累自己的人更是多。
施翁仲之所以针对苏家,倒不是他和那几位的情谊深厚到此仇不报,难以为人的程度。一方面是面子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借机发难,好攫取更大的利益。
那怕亲爹也在里头,家族事务,终究是以家族为重。施翁仲如此说服着自己,强调自己并非罔顾亲情。事实如何,大家都长眼睛。
既然煤矿上的事情黄了,那么槐树妖的事情就要想办法把祸害降到最小,而不是继续被牵连其中。施翁仲作为家主,可是比很多人都清楚那几个与妖缔命的老人家,做了些什么肮脏事。
至于要扔出去顶罪的,当然就是那几个老人家那一房的晚辈了。刚好把有意见的人一块收拾了。
所以施家可能产生的威胁,在施翁仲与陈县长内外配合下,迅速化消于无。甚至施家在矿区上的痕迹都被清理得一乾二净,彷佛施家从未踏足此地一样。
联合体的事情有了一个好的结果。但一时半会儿的,苏涣也走不开脚。因为他得要亲自操持着联合体的事情,至少得等到家中有熟练的管事来接手,他才能去做其他事情。
其实各家的情形也都差不多,事情都是底下的人在办的。家主就负责点头认可,或摇头否决。真要把他们这些当家人当成牛马拖,任一个家族的事情那么多,不把家主累死呀。
外头的事情,算是有惊无险地解决了。矿区内部的事情也没有出岔子,按部就班地处理完毕了。
要说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挖煤,也不是规划营地的问题,而是槐树妖烧化之后所留下的万人坑。
由平乡县的警察所进行的司法履勘已经完成了,所以这座坑老早就被填起来,成一个无名冢了。
根据调查,坑中尸骨完整有二百七十六具,其中有三十八具为孩童,五具婴儿。
不完整的尸骨,如只算头骨,则还有一百六十一颗。其余部分的数量并未超过头骨,但也无法保证就是同一个人。
基本上都查无姓名。但有一部份是乡里的人,有几个婴儿的母亲甚至还继续在乡里生活;当然也有那种一家子全祭树妖的。
而那个坑中的和寇兵士尸骨,据说是一个逃兵,所以才被乡里的人偷偷杀掉,而又没有引来和寇军队的报复。
除了那几个婴儿还在的母亲,信誓旦旦地说某具婴儿尸骨就是自己的孩子外,其他尸骨都没有人认领。就是那具和寇兵士的尸骨,警察也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精神,放回坑里了。
两边还在就战败赔款的事情谈判呢,没个结果。对面的埋在大金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活人能走回去,那就该偷乐了。谁还有精力送一个不知道往哪送的死人回敌国的家。
总之无名冢这件事情,已经在官方上落下纪录。官面上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而在后续处理上,从苏涣给出的那篇祭文烧了之后,本给人阴森发寒的那种感受就没有了。等到苏家老爷外面的事情处理得七七八八,再回到矿区营地后,已经有一块石碑镇在无名冢之上。
碑文内容就是苏家老爷所写的祭文,字迹一如苏涣的笔迹,铁画银钩,劲健雄浑。
尽管苏家老爷对石匠的功夫不熟,但是他懂得评鉴啊,而且还讲究。要是碑文刻得不过关,他让人把石碑砸了,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就怕糟蹋了自己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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