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有可能,尽量不要在山林点火。
水火无情,再怎么小心,也可能出现意外,阴沟里翻船的事多着呢。
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余秋堂这才挨个看看狍子,扯过其中相对小的一只到火堆边,“来,我们晚上烤着吃这个。”
余秋江一愣,“要杀这只狍子嘛,你不是说,害怕将豺狼引过来,又不怕了?”
try{ggauto();} catch(ex){}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看着这么好的东西干瞪眼,啃馒头,我个人觉得很不爽,你们呢?”
余秋江一愣,王浩峰哈哈笑道:“就是就是,怕个球啊,我们三个大男人有啥怕的,再说了,我们不是还有堂堂嘛。”
“你以为他是神啊?”
“哎哎,江哥,虽然我也很尊重你,可你要是这样看低我师父,那我可就不高兴了。”
“……”
余秋江懒得理余秋堂的狂热粉丝,继续同余秋堂说:“确定没事,你不是上次说这山里的生态出了问题嘛,万一下来个猛兽咋办?”
余秋堂笑笑,“有火堆护着,我们手里还有枪,有弩,很难碰到真正的危险,若真是有狼群下山,我们也有一战之力。“
余秋江看余秋堂如此坚定,也就没再反对。
余秋堂则是从绑腿里抽出短刀,轻轻吹口气,然后慢慢划开狍子的四肢,用袋子垫着,在王浩峰的帮助下将狍子皮剥下来。
随手将皮丢进袋子。
狍子皮不说没用吧,但也不稀奇,卖不上什么价钱,远远不如鼬科动物的皮毛值钱。
“还不知能不能将血放干净。”王浩峰在旁边摩拳擦掌。
余秋堂却不急着放血,而是看了余秋江一眼,“江哥,我记得你说你眼睛时常不舒服,视力大不如以前?”
余秋江点点头,“嗯,一直盯着火,太热又太亮,看的时间久了,眼睛就伤到了。不过也没啥事,打铁的都这个毛病,习惯就好。”
“给你吃个宝贝。”
余秋堂也不再嗦,短匕插入狍子身体,直接将狍肝取出来,放在手心一切为二,一半给秋江,另一半塞给王浩峰。
“这……”两人看着手里的生肝都不知所措,虽然平日吃肉少,但也没到饥不择食,看到生肝子就直接嚼的地步。
“吃吧,这个能吃,你眼神不好,吃点狍肝有效果,”又对王浩峰说,“你也吃个,想做个好猎人,眼力很重要,要不然野物躲起你也看不到,多吃吃这个,有好处。”
“啊……这个真吃啊?”
王浩峰接过狍肝,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没吃过生肉,何况是生的肝脏。
“你们啊,真是不知这东西的好,”余秋堂看两人都有点犹豫,用刀将王浩峰的肝割一小块放进嘴里,边嚼边说,“你们是不知道,真正的猎人,一般是不会给人分狍肝吃的。”
“这东西很稀奇嘛?”
“你知道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这东西能提高人的眼力,猎人的眼力最是重要,可不得多吃这点玩意。
我还告诉你,只有和猎人关系极好,或者是受猎人尊重的人,才能吃到猎人的狍肝。”
“原来是这样啊。”
王浩峰看到余秋堂将填进嘴的狍肝嚼烂咽进肚子,又听他这样说,便将狍肝一股脑填进嘴里,嘎吱嘎吱嚼起来。
余秋江也紧跟其后。
两人试着嚼了两下,口感倒是挺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涌入鼻腔的血腥味,便本能地想呕吐,但又觉得对不起余秋堂,最后只能使劲下咽。
半个狍肝,硬是让他们都吃出了一身汗。
余秋堂自然知道他们的感受,便笑着解释:“这东西就是生吃有用,若是煮熟或者烤熟,效果会打折扣。
所谓良药苦口嘛。
放心,多吃几次就习惯了,尤其是你,峰子,要做好一个牛逼的猎人,生吃肉是最常规的动作,并不是每次你都有机会和环境去点火。
我们现在是在半山腰,又是混交林这种树木比较稀的地方,危险性不大,若是到桦树林或者松柏林,就不能点火,这些木头容易燃烧,一旦点着就可能引发火灾。”
看余秋堂说的比较严肃,余秋江不禁点点头。
王浩峰擦去嘴角渗出的血水,也是郑重答应,以后一定好好锻炼生吃能力。
他这副模样,倒让余秋堂忍俊不禁。
解决掉狍肝,余秋堂看王浩峰先前烧的水开了,便让几人的水壶都灌满,然后重新加入冷水开烧。
这次火比先前旺,不大会水便开了。
余秋堂将狍子肉切成几份,直接扔进水里,煮了一会儿,把肉捞出来,从背包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调料。
撒上一把盐,一把胡椒粉,一点辣椒和姜粉,转转手中的狍肉,自己先是用刀割点放进嘴里,边嚼边点头。
看王浩峰在旁边香得差点口水都流出来,这才用刀将手中肉一割为二,给王浩峰一半,另一半递给余秋江。
王浩峰接过肉,想着余秋堂吃得那么带劲,味道肯定好的不得了,便直接咬了一大口,可使劲一嚼,才发现肉里竟然还有血水渗出,顿时嘴里又冒出一股淡淡的腥味。
若不是其他调料遮掩,还真有点绷不住。
他才想起来,这狍子不像村里杀的猪,先放血,再洗净,最后煮熟,狍肉的料理只是过了一下热水,等于还有七成生。
但转念一想,刚才还吃了生狍肝呢,这点儿生肉又算什么?
尽管吃就是了。
心情一变,细细嚼了嚼,那股腥气逐渐变淡,反而有种特殊的风味。
典型的越吃越香。
“可惜了,现在没有酒,”余秋堂觉得哪里有点美中不足,仔细一品味,这是没有酒啊。
“要是现在一口烧刀子,哪怕是最烈的头茬都行,一口酒,一口狍肉,那滋味啊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美得很!”
“哈哈,堂堂,你看看你说的啥话,搞的好像你会喝酒一样,你平日里滴酒不沾,上次让你用筷子舔舔,你脸就红的像猴屁股一样。”
王浩峰毫不犹豫地揭穿哥们的想法。
余秋江也咧嘴笑笑。
王浩峰说的没错,他认识的余秋堂就是这副模样。
西北人酒量说比不上全国最强的几个地,但也是相当猛,家庭聚会常常是用碗喝,余秋堂作为正宗的西北汉子,前辈子喝酒那叫一个窝囊,还不如随便拉出个娘们。
但。
这种事只是发生在年轻时,等他后面成为巡山员,每日一杆枪,三只狗走在大山里的,不抿口酒,总觉得心里冷的慌。
临行前,米雅丽会特意帮他酒壶里灌三两酒,可以解馋,又不至于喝醉。